演播室的各位秘书朋友,大家好,群里都是文化人。这年头,人人都在学文化,没文化,真是非常可怕。一贼将偷来的货车倒出,被农村大爷生擒,交给警察。贼不解,问大爷,你咋知道这车是偷的?大爷答:你一上车,车就自动报警了。警察问:咋报的?大爷答:请注意,盗车!请注意,盗车!贼仰望天空说:没文化太可怕了……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启示: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