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有密切联系,但不是一回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和组织制度,是包含了各级人大以及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和相互关系的制度,是包含了党与人大、人大与人民、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能划分关系等的制度。
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
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简称。只有人大才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作为人大的常设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机关一般是指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包括办公厅(室)、有关工作委员会、人大专门委员会下设的机构等,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班子和服务班子。
地方人大是本行政区域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只是全国人大,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应当讲人大常委会主要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不限于本级人大闭会期间。每届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是到下届人大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
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立法权
立法权只属于一定级别或者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而不是全部。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以及全国人大授权的一些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才享有立法权。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只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审查计划、预算的调整和变更
不能把调整和变更放在一起讲,也不能笼统地讲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人大对XX法组织执法检查
应当讲是对XX法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的主体则是人大常委会。
人大常委
这种说法使人搞不清楚是人大常委会还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不同于人大常委会委员,前者还包括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或者主任、副委员长或者副主任、秘书长(县级人大常委会没有秘书长)。
人大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没有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有的是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人大常委会在法律上没有常务副主任的说法,人大常委会的秘书长不同于代表大会会议的秘书长。
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应当是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人大工作委员会
人大没有工作委员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委员会。设区的市级以上的人大根据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是在性质、组成、作用上都不同的机构。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与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也不能等同。
人民代表
应当讲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民代表是个宽泛的概念,人大代表则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代表提案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不再使用代表提案的说法,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是代表议案或者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这区别于政协提案。
人大代表的监督职权
对“一府两院”监督的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人大代表作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个人或者部分不能行使监督职权,这与代表享有的一些权利是有区别的。
人大代表专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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