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新形势下,怎么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以服务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这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超过1.32亿,占总人口的10%,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并且每年正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从我县的情况看,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161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3%,高于全国平均比例的0.3%。事实已充分证明,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下面,我就如何加快老龄事业发展问题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我县老龄事业发展形势喜人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老龄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老龄工作机构不断完善。全县18个老龄委成员单位和16个乡镇分别成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龄工作委员会,配备了专兼职老龄干部34名,121个村(居)委会成立老年协会,现有委员159人,协会成员1050人。对乡镇老龄和村老年协会的门牌、制度、章程进行了“三统一”,对不规范的老年协会进行了整顿,基本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老龄工作机构,设有联络员,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全县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协手互动的社会化老龄工作格局。全县的老龄事业正在向省、市先进县的行列迈进。
(二)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养老保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全县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以老年人为重要保障对象的城乡低保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社会救助和“五保”供养制度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养老难、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2004年农村医疗救助试点以来,全县6140名老人救助医疗费20多万元。2006年,为全县6100多名五保老人和部分特困老人代交合作医疗基金2万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了方便。将全县2010个五保户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采取集中供养、领养、代养、社会帮养等措施,基本解除了五保老人的后顾之忧。在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中,将特困老年人作为重点,全县保障特困老人2290人,为114名9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营养补助费2.64万元。
(三)老龄事业的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在广泛争取社会支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老龄事业基础设施的同时,2005年,又投资了200多万元修建了老年活动中心,有健身房、棋牌室、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等活动场所,配置了内部基础设施,“乾佑金秋乐园”建设项目正在建设施工当中。
(四)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老年法律援助活动,先后受理老年人赡养、侵权、婚姻、财产、经济纠纷等案件290件,调处结案224件,为老年人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
(五)老年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科学、文明、健康有益的老年群众性文体活动尉然成风,基层老年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几年来,老年门球队、老年蓝球队、“老年文化艺术社”、宣传队、夕阳红秧歌队等多种老年活动团体,各种类型的老年活动遍及全县,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广大老年人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在提供科技咨询、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开展互助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老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对待老龄事业的态度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抓经济工作能见实效,抓老龄工作没啥必要,甚至错误认为抓老龄工作是没事找事。
二是《老年法》宣传不到位,老年人优待政策在个别部门落不实,特别是个别涉老部门在老年优待工作上还存在抵触情绪,在全县范围内,敬老、养老、帮老、助老的社会风气尚未真正形成。
三是孝敬父母,尊重老人这一传统美德亟待弘扬,尤其是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人敬老意识淡薄,甚至忤逆不孝,他们唯利是图,不认爹娘,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打骂、虐待老人的情况比较突出;对老年人再婚,子女横加干涉等。有些老人因生活无人管,有病无人医而心灰意冷选择自杀道路。
四是老年人维权意识差。由于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相当多的老年人在生存权与生活权被侵犯后,默默承受,忍辱负重,不抗争,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述情况表明,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不断优化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培育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刻不容缓的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老年人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应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共识,老年人的现在,就是青年人的将来,再苦不能苦老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养老敬老好传统,大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改进和加强老龄事业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老龄工作是党委、政府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构建和谐社会都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我县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平均标准的情况下,加强老龄工作和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更具有迫切性。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应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切实改进和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事业的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和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中,经常研究老龄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通过不懈努力,使我县老龄事业迅速发展。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浓厚舆论氛围。《老年法》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要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必须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努力使《老年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建议宣传、广播电视、司法、各乡镇政府联合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老年法》宣传活动,形成舆论声势。通过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老年法》,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增加投入,进一步扩大老年人经济保障的覆盖面。在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加大对特困老人的救助。进一步完善、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救助面,加大救助经费投入,力求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使大多数老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完善设施,进一步加快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要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或个人筹资建立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服务机构,在政策和资金扶持上予以倾斜。继续强化各级医疗单位对老年人的服务功能,实行老年人就诊医疗优先的制度,努力营造全党、全社会尊老敬老的社会局面。
(五)严格法纪,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严查重处虐待、遗弃老年人的案件,对那些逆道不孝的人在进行认真教育的基础上,对少数执迷不悟,拒不悔改的人,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尤其是对国家公职人员中的忤逆子在法律制裁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公安、监察、法院等部门要主动出击,对虐待、克扣老人生活,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必须依法重处,该判刑的判刑,该经济处罚的处罚,并采取舆论曝光等手段,严惩忤逆子,教育人们自觉尊敬老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健康长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充实力量,加强老龄工作的队伍建设。根据我县老龄工作量大面宽,工作条件差的实际,建议适量增加人员编制,充实人员,改善办公设施条件,增加经费投入,确定一名副县级领导分管老龄工作,在交通工具、办公设施、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和关照,不断优化其工作环境,为开创我县老龄工作新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