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明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高线”,《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两项党内法规一高一低、一正一反、相辅相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对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这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基层广大党员的实际,我认为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关键要做到“真信、真学、真用”。 一、真信 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首先要解决内在认同问题。如果缺乏对这两项党内法规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对党的理想信念不能做到真信,对党的纪律不能做到真敬,那么学习可能就是走过场、做样子,更谈不上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信《准则》和《条例》要重点深化对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和现实的认识,从中寻找支撑、形成自觉。 一方面要深化对党加强自身建设历史经验的认识。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也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什么时候我们高举理想和纪律的旗帜,党和人民的事业就能够从胜利走向胜利;反之,我们的事业就可能遭遇挫折,甚至倒退。如在革命战争年代,支撑着共产党人前赴后继,带领广大群众战胜重重困难,走向最终胜利的根本动力,一个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和强烈认同,另一个就是严明的纪律保障。这一点毛泽东同志曾多次强调过,如“共产党人决不抛弃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他们将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阶段而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阶段。”“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等。再如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灾难“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其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内的理想庸俗化、信念泡沫化、纪律虚无化的倾向占了上风,包括“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就是共产主义”、“踢开党委闹革命”等脱离党情国情的口号和行动。邓小平同志后来在反思这段历史时说到:“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十年捣乱,思想战线上长期间充满了胡言乱语,以至人们对于从事政治教育工作的许多干部和教师失掉了信任。”“为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纪律。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律废弛了,至今还没有完全恢复,这也是党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再到改革开放的伟大探索和成功实践,这是我们的强国之路,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对此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同志总结认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可见,这次同时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正是对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优良传统的赓续。 另一方面要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惩治不廉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种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所取得的反腐成果,极大地凝聚了党心民心,并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仍旧十分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还有相当部分不收手、不收敛的“老虎”和“苍蝇”。对此,王岐山同志在今年9月的“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指出:“执政党的使命决定了必须从严治党,执政党对人民的承诺就是它的使命。要兑现承诺,执政党必须对自身严格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这是中央高层首次论述我们党执政合法性问题,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不廉洁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论述的生动注释,饱含着执政党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唯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快建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其中,“不敢腐”氛围的形成主要依靠反不廉洁高压态势,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成为常态时,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心存敬畏,“不敢伸手”。但这只是治标层面,只有解决了“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问题,才能达到治本效果。而“不能腐”环境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制度的完善与落实,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中央此次修订两项党内法规,就是在编织更加科学、合理、严密、结实的制度笼子,实现权力运行制度化。最后,“不想腐”心态的形成需要的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进入这个层面时制度的他律已经内化为党员干部内心自律与行动自觉。《准则》正是围绕廉洁自律的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提出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和高尚道德情操等四大原则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自律规范。总之,《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我们党应对“四大考验”、化解“四大危险”的有力保障,必将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二、真学 真信之后要解决的问题是真学。真学,就是埋下头来认认真真地学习《准则》和《条例》,就是要静下心来融汇贯通地领会精神实质。真学《准则》和《条例》,具体要做到“五学”。 1.研读文本原汁原味学。全体党员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都不能止于一次两次的集体学习或专题辅导,都要原原本本、逐条逐款地精读党规文本,牢记重要内容和关键条款,并进行深入研究思考,领会背后的实质和深意,在理性认同的基础上,真正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把理想和纪律都刻印在大脑里。 2.对照“旧版”抓住亮点学。要把现行版和新修订版的《准则》、《条例》进行逐条逐款地对比,找出新修订版的新变化、新特点,发现其中规律性和根本性的东西。关键要紧紧抓住新修订版“三个更加”的亮点来深化理解。一是更加全面。要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协同构成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双翼”的全面、将规范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的全面,将规范内容扩大到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全领域的全面。二是更加从严。要深刻理解《准则》从“禁止”到“应该”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及提高违纪行为处分的严要求。三是更加科学。要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基础,有增有减的修订是我们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升的体现。 3.对照党章追本溯源学。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准则》、《条例》以及其它党内法规都是从党章中派生出来的,都是对党章中对应部分内容的明细化、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因此,要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就必须与《党章》相对照、相结合,追本溯源才能从深层次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进而增强党章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 4.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总规划。《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是为全面从严治党立德立规,进而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保障。所以,只有将两项党内法规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中进行思考,才可能获得全面的、深刻的认识。具体地说,现阶段就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思考,这些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部署和推进要求。 5.与新制定的系列党内法规配套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出台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对2013-2017年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目前,已经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准则》和《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这些法规共同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体系。所以,不能够孤立地就《准则》和《条例》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把它们放在党的制度体系中进行多维思考,研究它们与其他党内法规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要素关系,更好地认识和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三、真用 在真信、真学的基础上最后要做到真用,这是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落脚点,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真用《准则》和《条例》,关键要明确和落实“三个责任”。 1.全体党员要明确和落实立行立改责任。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绝不能停留在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逐条逐款地把自身“代入”作党性分析和锻炼,认真查找差距、查风险、做改进。当前,就是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岗位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对照《准则》的纪律严要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远离违纪底线,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对照《准则》的道德高标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树立廉洁自律风气,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