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同工同酬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老秘网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地加快,特别是第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大量务工人员进入我老秘网县务工就业,在矿山、建筑、商务、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加工制造等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县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止2014年底,全县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3万人,其中农民工 3.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5
%(其中,来自县外农民工1.1万人,占农民工总数34%,来自县内农民工2.1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66 %),主要分布在矿山、建筑、餐饮、制造、交通运输等行业。
一、农民工同工同酬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把坚持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农民工同工同酬的基本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提高劳动执法水平。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同工同酬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了县劳动监察大队、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配备劳动监察专用车辆,强化执法人员政策、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劳动执法监察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入企、送法下乡、春暖行动、彩虹计划等活动,不断加大农民工同工同酬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人员同工同酬法律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止2014年底,共调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2件,同比增长了33.3%。
二是加强合同签订,全力规范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是农民工获得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将劳动合同签订纳入劳动监察重中之重,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筑行业和农民工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鉴证、履行、解除、终止等工作得到逐步规范,确保了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同时,不断规范的劳动合同签订,注重劳动合同的合法合理性,认真督促劳动合同条款的具体落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中全面体现,有效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三是强化企业监管,有效落实保障制度。充分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各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支付监控、工资指导线、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意见,建立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加薪、优化工资结构。加大企业用工及工资监管力度,将企业工资标准纳入企业年检,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防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漏洞。2014年,全县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50元,同比增长12%。
四是健全社保体系,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均实行了市级统筹,全面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对五项社会保险缴费统一核定,做到了五险核定一个基数,历年欠费统一管理,通过与安监、煤炭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促使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全力破解历史遗留难题,为1251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职工医保,为502名“五七工、家属工”办理了养老保险,为212名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欠费并建立了参保档案。不断提高待遇享受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核报比例分别达到了67%和84%,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达到了92%以上。
五是加大执法监察,全力维护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全县划分二级网格12个,三级网格7个,建立了全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据库。积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清欠、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执法监察活动,重点行业监察覆盖面达到100%。畅通“绿色维权”通道,实行劳动工资、劳动争议案件专人专案、速查速办,严格监督工作机制,2014年,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3起,涉及农民工460多人,追回被拖欠工资366.6万元,查处率、清偿率均达到了100%。
二、农民工同工同酬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