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近些年来,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乡镇纪委开展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但在部分农村地区,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依然突出,群众身边的不廉洁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因此,加强乡镇纪委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自身素质跟不上。乡镇纪委书记的人员选配多半是由副科级干事、党委副镇长、其他委员任命而来的,在任纪委书记之前,大多数对纪检监察工作接触不多。虽然上岗后需要参加我老秘网市举办的业务培训,掌握基本业务知识,但那种“走马灯”式的培训,应付平时的工作也许还能勉强够用。遇到查处复杂案件、分析案情时就手足无措了。当前,违纪违规问题在形式和手段上不断变化,不少涉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时间跨度大,社会关系复杂,作案更具隐蔽性、复杂性。乡镇纪检干部由于平时办案不多,业务生疏,缺乏实践锻炼机会,不能掌握工作技巧,缺乏办案经验。
2、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纪委的干部工作在基层、生活在基层,长期与辖区基层站所、村组干部在一起,熟人多,人情多。遇到问题时,往往会考虑多种因素,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认识,手下留情,网开一面,处理时避重就轻、蜻蜓点水,或以口头批评,警示谈话代替应该给予的纪律处分。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认为查办案件可能得罪同事,怕打击报复,丢选票等,在处理问题时不敢放开手脚,不能正确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使得乡镇纪委查处问题影响面不广,震慑力不强,没能发挥惩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功能。
3、工作分工不专一。乡镇纪委人员少,存在着“新人多、调动多,兼职多”的“三多”现象,虽然配齐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但由于农村基层工作头绪多,干部职数少,纪委书记往往还要分管着计划生育、信访政法、招商引资等工作;副书记、纪委委员等大多是从其他办公室配备过来的,名义上是专职干部,实际上还要兼顾自己的工作。专职不专,导致纪检监察工作一定程度上被削弱,监督职能没有被充分发挥。
4、制度保障相对不足。当前各乡镇情况不一,一些乡镇办(处、区)虽然制定出台了一些经费保障、联席会议、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制度,但是,大多数乡镇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绩效考评、业务工作等方面没有形成一个可执行的长效制度机制,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刚性和韧性,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部分富有激情的纪检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乡镇纪委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和业务培训。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基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改变集中、短期的培训模式,采用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上挂交流,交叉学习、分类指导、乡案县审等方式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上级委局机关和同级纪委的工作经验,在工作实践中增加感性认识,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从而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乡镇纪委履行职能。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乡镇纪委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制定乡镇纪委业务工作考评细则,规定乡镇纪委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列入对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中,明确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树立纪检监察是纪检干部天职的意识,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层层加大督办的力度,帮助排除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干扰。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对多次处于考核末位或有信访举报不办理、不反馈;有违纪违规线索不查处的乡镇纪委书记,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职务调整。
3、规范干部分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保证乡镇纪委书记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委书记原则上不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以前有其他工作分工的,应逐步调整到位。严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入口关”,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注重把那些党性强、作风正、形象好、业绩优、能力突出的干部选拔出来。对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交流应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要逐步把不适应纪检工作的同志交流出去,真正建立起一支专业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加强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要逐步完善有关的各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乡镇纪委定期向市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向市级纪委常委会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实行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衡量标准的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监察,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履职尽责。二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三是健全业务工作制度。明确乡镇纪检组织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建立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日常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程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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