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斯兰教协会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伊斯兰教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各位代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向工作在伊斯兰教领域的工作人员表示美好祝愿! 各位代表,我们国家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多宗教国家,能否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目前,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但也出现了信教人数增加,宗教快速发展、社会影响扩大的势头。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并有加剧之势;在一些民族地区,境内外敌对分裂势力歪曲宗教教义,散步极端思想,发动恐怖袭击,制造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破坏宗教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凸显,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时有发生。总之,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宗教领域矛盾更加复杂,宗教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下面,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我们要客观准确认识宗教和宗教问题,明确“宗教工作无小事”,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前提。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以及心理根源,宗教问题是世界范围内都未解决的重大热点和难点问题,且往往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国际等因素相互交织。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宗教问题的群众性、特殊复杂性,决定了宗教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高度的敏感性和极端的重要性,必须始终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五年来,我老秘网县伊斯兰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推行爱国爱教,充分发挥伊协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宗教事务工作,从而为加强团结,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寺观教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切都凝聚着全县伊斯兰教各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心血和汗水。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宗教,推动科学发展”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指南。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我国实际相结合而确立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既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针,也是解决当前宗教领域存在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全面准确地领会,不折不扣地落实。新形势下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宗教工作:一要确保伊斯兰教领域的稳定,继续为我老秘网县社会稳定作贡献。我老秘网县伊斯兰教的形势总体是好的,也比较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经济发展日趋上升,我们要继续发扬。二要团结好广大信教群众,全力推进全县扶贫攻坚,积极投入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好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要认清形势,充分发挥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中的桥梁作用,发挥聪明才智,引进资金,共谋发展,尽自己最大力量服务于社会。 三、依法管理,使宗教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我们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准则。宗教工作形势越复杂,任务越紧迫,越要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宗教问题。一要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宗教团体、教职人员、活动场所、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在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法律意识,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涉及宗教的群体性事件,既要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维护法律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利益的旗帜,严肃依法处理,切忌简单粗暴。三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宗教领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严密防范、坚决抵御、果断惩治敌对势力歪曲宗教教义从事分裂、破坏活动。 协会成立以来,我老秘网县各级宗教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办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和保护伊斯兰教的合法权益,认真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县伊协多次接受省、市、县各级部门的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曾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赞扬和表彰,被授予“先进集体”、“民族示范村”等荣誉称号,被列为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在工作中得到了各级组织的肯定,我们要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荣誉。同时,也要注意,借宗教问题制造事端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群众内部矛盾协会领导要耐心说服,多做宣传解释,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依法管理,使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伊斯兰教自身建设,团结信教群众,全面构建和谐寺观教堂 加强伊斯兰教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正确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办好宗教事务,促使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重要保证。一要充分发挥宗教各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宗教发展史表明,宗教只有适应其所处的时代与社会才能存在和延续。坚持以共同目标引领宗教工作,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使宗教和谐成为各宗教共同追求的理念和目标,共同遵循的规范和准则;支持和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扶贫、济困、救灾、助残等活动,并在政策法规上予以引导和规范;进一步发挥宗教在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中的独特作用。二要大力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其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培养爱国宗教人士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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