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学习研讨小结 细观“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不仅适用于党员干部,也适用一般大众,唯独“严以用权”是完全对党员干部所讲的,可察其针对性与重要性,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躬体力行,切实践行“严以用权”,就具体操作而言,须自觉强化宗旨、法治、和廉洁意识,以期内化于心,方能外化于行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治意识淡化。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本位主义,法治淡化。办事无原则,“看人下菜碟”,优亲重友、公事私办,张三来了这样办,李四来了那样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小团体服务的,凡事先考虑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自己单位有利可图、能带来好处的事就争着干,没有好处的就往外推;对上级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用权办事超越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边线,开“天窗”、留“暗门”、打“擦边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人民掌权、为事业用权,人民就满意,组织就认可;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不仅关系干部自身价值的实现,而且关系干部的声名荣辱。 2、工作上不求上进。主要表现为不求作为,不动脑筋,不肯学习,浮在面上。面对弛而不息的作风建设、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经常抱怨“为官不易”“官不聊生”,没有了干劲;对本职工作不懂行、不在行、不内行,学习紧迫感不强,面对当前知识的“保质期”越来越短,思想的“折旧率”越来越快,能力的“迭代率”越来越高的实际,仍习惯于“吃老本”,不愿学、不善学、不勤学、不深学、不真学,不善于学习研究新事物,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束手无策,对加快转型发展茫然无措;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看材料,即使搞调研也流于形式,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看不到问题,提不出对策; 3、工作缺乏创新意识。主要表现为境界不高,劲头不足,效率不快,落实不力。思想解放不够,思路跟不上时代,思想存在“代沟”,工作缺乏开拓性,不敢闯、不敢试、不敢创新;眼界不宽,缺乏信心,习惯于自己与自己比,认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再怎么干发展速度也上不去,于是自甘落后、甘拜下风;工作标准不高,缺乏竞争意识,不善于在全市、全省、全国的大格局中找标杆、定目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拿不出实招硬招,创不出特色亮点;对要求部署的工作不是马上办、立即办,而是拖拖拉拉,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督导不及时、解决不及时;缺乏钉钉子精神,干工作三分钟热度,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二、今后努力方向 1、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畏权如用火。权如火,可伤人,也可助人,关键看我们如何认识权,如何使用权。一些领导干部,一朝大权在握,便忘了党纪国法和为官初衷,自以为权大于法,把权力异化为换取私利的筹码。为此,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吃拿卡要,大搞权钱交易。如此,无异于惹火烧身。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领导干部要畏权如用火,充分认识公权私用的危害,时时自警、处处自省、事事自律,管住自己的欲望,管好手中的权力。 2、自觉强化宗旨意识。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手中权力皆系人民赋予,践行“严以用权”的目的就是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运用手中权力时,要时刻心系群众,为民谋福利,办事、创业,要以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脚踏实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得到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实惠,毋使有遗漏。一些党员干部受中国封建糟粕文化影响,总认为自己是“官老爷”,工作就是“牧人”,高高在上,这种思想和心态要不得,党员干部必须抛弃“官本位”思想,变管理为服务,以人为本,不忘初心,将宗旨记在心中、用在实处,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不要忘记自己是执政党的党员干部,一言一行,须合乎宗旨要求,必须永远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而不是对立面。 3、自觉强化法治意识。一些党员干部陷于“人治”陷阱,任人办事专凭个人喜好,重要决策搞“一言堂”,误人、误己、误事,更甚者以权谋私,搞权力寻租,搞利益输送,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党的事业。法治代替人治是必然之势,践行“严以用权”,严是要求,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实现路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强化法治意识,方法有三:一靠学法,即是要自觉学习党的纪律、规章和法律法规,时常钻研,学后才能懂法,能默化于心;二靠用法,学好法,懂法,具体工作中就要依照党纪国法办事,有法必依,不逾矩;三靠守法,须知违法必究,党纪国法如高悬明镜,不要心存侥幸,不要逾越。党员干部强化了法治意识,方能落实依法行政,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养成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习惯,自觉维护好党纪国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4、自觉强化廉洁意识。《左传》有语:“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人生在世,不朽事业有三,以立德为首,古时为官之德首崇廉。古今一理,从政廉洁是对党员干部的终身要求,更是必须坚持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肩担党托之责,手握民赋之权,身份特殊,如同“守关者”,要自觉强化廉洁意识,以廉洁为终生追求,常怀律己之心、常念贪欲之害、常敲警示之钟,以廉洁构筑抵御歪风邪气的堡垒。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以清廉名垂青史,无有他宝,惟慎独慎微,古人尚且如此,今之党员干部更要于“慎”处下功夫,时刻提放人情、财货、声色的“攻关”,须防微杜渐,行有所止,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身体力行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和高尚情操,把好关隘,建立不朽的德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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