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研学,尤其是在深入自学省市区委主要领导专题党课资料,集中学习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件查处警示通报,让我对“权力”有了更深刻、更清醒、更全面的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思考,谈三点浅显体会,不对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如何认识权力?要始终谨记“三有” 一是权力有来源。从宏观来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于领导干部来讲,这是最基础、最原则、最根本的认识,不是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的口号。从微观上讲,我认为,权力是组织代表人民,赋予领导干部在一定领域、一定范围内协调关系、调配资源、落实任务的法定资格,这也是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在权力行使上,必须恪守“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组织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统一的思想源头,像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中的当事人,就是从思想上将二者撕裂甚至对立,导致认识错位、思想跑偏、行为极端,为我们今后在“看权、管权、用权”上,秉承一种什么样的权力观提供了深刻警示。 二是权力有体系。无论大小权力,从被赋予、被行使,到被落实都是一个完整的闭环体系,是各级组织、各级政权构架中的一环。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权力的载体,自己基于权力身份,所作的每一个决策、判断、甚至意图,要靠相应的“子”权力,去领会、去推动、去落实,这不是我们作为一个自然人的个人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既是本级权力的行使者,同时也是下级权力领导者和上级权力落实者,所以在权力行使上,既要贯彻组织意图,又要发挥本级作用,还要掌握下级动态,这也是一个合格领导者对“权力”,应该具备的认识。 三是权力有规则。权力的行使范围、执行程序和落实效果,都是靠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来衡量,来监督,来约束,而不是“行公事之名,谋私利之实”的个人工具。公器公用,私用即盗。习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规则制度,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规范运行程序、健全监督办法,使权力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也是为我们进一步从思想上、认识上、行为上、树立权力运行的规则意识,避免在权力行使上走歪跑偏、摔跤滑倒,量身定做的工作“护身符”。 二、如何理解权力?要自我做到“三问” 对领导干部来讲,要经常思考、琢磨一个问题,即,“权力”意味着什么?我个人理解,至少有其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意味着“责任”。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有时在应对急难险重工作,面对错综复杂局面时,可能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滑入“重权轻责”的泥沼。就我个人来讲,在分管的社会维稳工作中,有时抱怨分管工作压力大、抱怨上级考评不合理,抱怨主要领导对其分管工作支持不够,抱怨基层工作落实不到位。剖析其根源,在于对权力、责任理解上还要进一步深入。即对于社会稳定工作,自己的部署安排是否得当?工作重点是否突出?应急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力量是否整合?从表面上看,这都是行使权力的具体表现,但每一项措施背后,是深入调研、深思熟虑后的真抓实干,还是虚张声势的临时应付,其根本就在于,是否围绕责任在行使权力。所以,我们在行使权力时,要坚持责任第一、责任至上,行使权力方可问心无愧,这也是“谋事要实”的具体体现。 二是意味着“担当”。在组织赋予我们的权力中,有分管工作、协管工作、联系工作,还有区委交办的临时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有组织赋予的相应权力。是挑肥拣瘦、巧妙应对?还是脚踏实地、一一落实?就我自身来讲,在面对分管的社会稳定、基层社区工作有时感觉压力大、事务杂、难见效。但在区委交办牵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干部择优遴选等工作中,感觉工作挑战难度小、社会关注度高、领导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逃避”心态、“惰性”思想作祟。大事难事看担当,作为年轻干部,越是要把认领急难险重任务,作为锻炼党性、强化能力、提升水平的宝贵机会,在磨练摔打中诠释担当、提升境界、成就价值。 三是意味着“期望”。 在基层,领导干部毕竟是少数。组织上把我们从普通工作人员培养成一名领导干部,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心血。现在,又赋予我们一定的权力,使其成为主抓一方的“牵头人”,这其中,既有个人的主观努力,更有组织的信任培养,饱含着群众殷切期望。是在领导岗位上碌碌无为、得过且过?还是真抓实干、克难奋进,使其牵头工作“照亮一方”?也是我们每位领导者应该严肃看待的问题。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坚决避免让组织“放心”变“操心”,群众“希望”变“失望”,做到群众“集体拍手”,组织“赞许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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