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促业务工作的实践探索调研材料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都高高飘扬。区检察院通过一系列党建工作的开展,有力地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也极大地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一、科学认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将毫不动摇地推进党的建设作为新的伟大工程,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提供坚强保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基层党建是党执政大厦的根基,只有把基层党组织的根基打牢,整个党才能坚如磐石,只有持之以恒、固本培元,党才能长期执政、永续执政。 业务工作是机关工作的主题,它反映出机关的工作性质,检验一个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等,这些业务体现了检察院的地位、作用,使检察院具有区别于行政部门的特殊性。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最前沿阵地,案件覆盖面最广、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承担着最基础同时又是最具体的各项检察工作,决定着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水平,故其业务工作十分重要。 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只谈检察业务不抓党建,就会失去保障、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只抓党建不抓业务,等于放弃了检察工作的实质,背离群众,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期,必须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通过抓党建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达到保障检察职能的充分行使。 二、党建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近年来,区检察院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干警素质、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一开始,并不是这样。在开展党建工作时,遇到的突出问题就是找不到工作的突破点与着力点,同时不会做的问题也相当明显,出现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业务与党建工作一重一轻、一实一虚、一先一后等问题,党建工作的核心作用难以彰显。经过院班子认真调研、仔细梳理、精心归纳,终于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 (一)业务工作量大是区检察院最大的客观存在。BB区是XX市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金融和商贸中心,人口总数占全市人口的三分之一。区检察院作为自治区案件量最大的基层院,约占全市案件量的二分之一,占全区案件量的五分之一。今年以来,受理审查批捕案件XXX件XXX人,经审查移送审查起诉案件XX件XX人,提起公诉案件XX件XX人。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制检察官XX人,部分原先能够独立办案的助理检察员因员额检察官指数的限制未进入员额,致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严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导致基层院的工作向检察业务倾斜,容易忽视党建工作的核心作用发挥。 (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认识不到位。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建问题还存在着认识不一、不能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的情况。主要表现在领导与一般党员之间认识有差距,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认识有差距,老党员和新党员的认识有差距,存在模糊认识。有些同志将工作重心全部放在业务工作上,只注重业务工作的质量,忽视了党的建设在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只知业务工作要超过应有的指标,不知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有些同志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与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对立起来,认为党建工作有碍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只知员额内检察官人数少、人均办案任务重,不知开展党建工作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党内组织生活缺乏足够的创新推动力。区检察院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历年来工作的要求开展活动,党支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主动性不够,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的问题。支部组织生活方法较为老套、形式单一、内容乏味,多以由支部书记或者是组织者召开会议,读报纸、念文件,以灌输说教的方式来开展,形成一人说,众人听的现象,缺少必要的民主性空间和互动性载体,党员普通不感兴趣,缺乏扎实有效的组织生活。面对当前检察队伍中党员年龄年轻化的新趋势,对新招录同志的思想问题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解决途径。 (四)机关党组织监督职能有待强化。机关党组织难以有效地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缺乏监督的手段和具体的办法;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缺乏操作程序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造成党建工作不能有力开展,同时也影响到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构建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同向发力、互促共进的新格局 为处理好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区检察院党支部召开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讲话精神,总结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党建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目标管理,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促使党建围绕业务工作开展,业务依靠党建工作进行,构建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同向发力、互促共进的新格局。 (一)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共发展”。院党组制定全院党建和业务发展双目标,坚持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共发展,要求把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将全院干警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每周四的“夜读”活动,政治和业务学习、工作点评与支部的“三会一课”有分有合、统筹进行,既保障学习时间,又节约司法资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和科长既要搞好业务,更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支部书记定期向党组汇报党建工作,党员干警年底人人述职,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客观、公正地评判每个党员政治学习情况和业务完成情况。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二)以党员为示范,促进党员队伍、检察队伍“同提高”。院里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党员干部带头办理,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保证案件办理质量;通过在公诉、侦监等业务科室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引领作用,发动党员、群众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定期组织党员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详细了解其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情况及遇到实际困难,积极配合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拉近机关党员和群众的距离,彰显维护社会和谐的检察职能。通过抓先进典型,该院干警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检察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以创新为推动,促进党的事业、检察事业“齐进步”。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以年轻干警喜闻乐见的演讲、歌唱、知识竞赛等活动为推手,将党的思想、作风、文化建设融入其中,促进党建工作在质量和效率上的有效提升;改变党课形式,群讲群听,采取主题演讲、先进事迹报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让全体党员主动参与到党课的学习中;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用一线现场生动的图景,引导和激励党员干警自觉让党的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通过“检察内网”系统,利用视频或电话会议,让上借下挂、出差办案等流动党员也能参加支部会议;在内网设立“检察长荐书”“书香满院”“悦读风景”等板块,利用“云盘”功能建立党建、检察业务学习资料库,随时随地办公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党建工作成效明显提升,为检察事业的不断进步提供了政治保障。 总之,区检察院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党建工作围绕业务工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进行,多种渠道不断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