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食品药品安全新常态,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三个转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应有之义。党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高度重视程度将是新常态,社会各界空前关注将是新常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成为高度敏感领域,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媒体炒作的焦点,舆情事件爆发的燃点。 我市食品药品产业体量大、链条环节多,现有在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4378家,普遍存在产业素质不高、法治意识淡薄、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2014年,我市通过开展冷冻肉、桶装水、制售假药等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的案件,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安全隐患和风险依然存在,加之现在结构调整、经济下行压力大,势必出现更激烈的市场竟争,生存的压力势必影响到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增加了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如前不久我局查处的“吊白块”腐竹案、韩国假美容药案、个体诊所私自配制药品致人伤害案,就是不法商家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利用群众“病急乱求医”、“黄金有价药无价”的心理,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谋财害命。 作为食药监管部门,如何在“民以食为天”的食品、“人命关天”的药品这两大主题的监管中,有担当有作为有成绩,就需要我们从找问题、抓改革、出实招入手,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升级版,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需要,促进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运用法治思维,由重监管轻服务向“放、管、服”相结合转变 食品药品产业是极具活力、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是当之无愧的朝阳产业、黄金产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好政府管理之“手”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更大活力,培植支柱企业,打造产业集群,为**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多证合一、一站式服务。合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下放审批权限,在各乡镇食药所设立办证服务点,实行代办式服务,让乡镇食药企业足不出镇就能够取得许可证。审批的节点由多个减少到一个,将审批的环节由外部转至内部,让企业少跑路。 二是主动作为,服务企业提档升级。今年,我们引进福建客商,在**开办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湖北特必达生物科技公司,经过到省市食药局立项目、跑审批,现已取得12张《医疗器械注册证书》,3月已投产,产品销往广东、福建等地。我们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的兼并重组,我的零售连锁企业由晓琳药业一家发展到神农、灵丹药业等三家,这些企业不但在**发展壮大,而且还将药店开到了孝感、随州等地,大家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我市的药品零售企业门面装修、管理档次比其他行业要高。 三是放下架子,为企业排忧解难。我市为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定检方面,主动联系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GSP培训工作,引导企业通过检查认证。 二、创新监管手段,由拉网式运动式的监管向飞行检查网络监测转变 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点多面长,全市食品系统现有工作人员90名,减去机关工作人员,一线执法人员人均检查单位数近100家,传统的拉网式、专项整治式、运动救火式的监管方式已经严重不适应目前的监管实际,也达不到应有的监管效果。例如省市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百分之百的覆盖,基层的同志在全覆盖的重压之下,疲于应付,只得挨家挨户去“蜻蜓点水”,根本谈不上有多少监管效果。如何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一直是我局探索的工作重点。 一是将飞行检查作为监督的主要方式,采用“两不一直”(不定期、不事先通知、直插现场)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一些特殊的行业如烧烤夜摊、早市、旅游景点甚至采取“错时检查”的方式,不局限于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经营时间在节假日或一早一晚进行检查,实施日常动态监管,发挥乡镇食药所职能,实现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织密监管网络,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链条。 二是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我市现已建成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购销售存数据均已上传到平台,监管人员在办公室通过平台数据就可掌握药品流向。如2006年的“齐二药”事件,当时的药监局全体同志分四个组,下乡一个星期才将问题药品清查完毕,而现在的这类清查,通过电子监管结合配送企业购销记录的清查,2名执法人员一天就可完成。今年我们还将按照国家总局的安排,要求所有药店销售药品必须扫药品电子监管码,使每一盒药品来源清楚去向明白质量可靠。我局目前正在与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在食品冷库内外安装监控探头,并与公安110联网,提高监管效率。 三、借助多方力量,由单兵作战向社会共治转变 社会共治需要监管部门、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没有社会共治就难以形成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合力。由我市近年办理的食品药品案件分析来看,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日渐隐蔽,团伙作案,网络化,物流化,形成新的风险形态和类别,对传统的监管手段造成很大挑战。在实践中,单单依靠食药部门的单兵作战很难扩大战果,如去年的冷冻肉案、假藏药案都是由食药局搜集信息,公安机关连夜蹲守的情况下才得以破获的,没有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食药局难以开展对交通车辆的拦截检查和居民住所的搜查。当然,仅靠食药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效果依然有限,还需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公民个人等多方力量,共同构建多方联动、运转高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近年来,我局正在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社会共治: 一是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能力和热情。如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3.15、12.2的消费维权和宪法日宣传活动;在食药企业门前店内悬挂举报公示牌,公示违法行为的种类及举报电话,方便市民举报投诉。 二是采取“以费养事”的方式,在农村聘请网格员信息员,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给工作补贴,经费由市财政列支。网格员信息员主要负责农村聚餐备案、信息收集上报、反映案件线索及宣传工作。 三是设置举报奖励,推行“吹哨人”制度,我局制定出台了《**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44种违法行为的有效举报实施奖励,以此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安全隐患。 四是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我们从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通报了涉药企业的信用体系等级,对评为警示的企业加在监管频次,对评为失信的企业督促整改,直至吊销许可证。 我们以政府监管为核心,以社会共治为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中来,有效地确保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在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中,我们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是遇到了很大的挑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源于食品药品市场本身的压力。本来不放就难管,放了就更难管。如放开互联网销售药品,现在出现的假药多是通过互联网的形式销售的,如果放开,网络售药更是真假难辨。市场管理难度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风险加大,不少执法人员有食药监管这一行业这个饭碗难端的心理,畏难情绪重。 二是源于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的压力。食药系统是一个组合“家庭”,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工作上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药品各行业的监管人员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统一起来有难度,法制科形同虚设,表现在案件的办理上,还存在工商、卫生、药监三个版本;在行政许可上,虽然证照的样式上统一了,但还各自在不同的机构办理,没有达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标准管验收,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统一局面,存在多头审批重复监管的问题。希望借这次调研的机会,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加强对食药监管工作的指导,向规范执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大道前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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