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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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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瓦蓝 发表于 2015-8-25 09: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几点思考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大举措。自开展实施以来,从中央领导到省部级领导干部再到县级、乡镇村干部,逐级推进、落实,可以说在密切干群联系、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树立。
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党全面深入开展,通过对照各地措施以及具体实行情况,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进行了思考,发现了其中的几点矛盾所在。
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矛盾
(一)出发点与落脚点的矛盾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可以说是相当好,就是要把教育与实践结合起来,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对症下药,对各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诚然,我们发现,这一实践活动出发点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活动的推行,越往下走,越到基层,就越变成了以会议落实会议、以形式来落实形式,越到后面越走样,说起来到最后就是在用数据和材料以及会议去落实。我想,这样以来,并不能完全与实践活动的出发点相对应。比如一次“有辣味”的组织生活会真能解决某些党员身上存在多年的思想上、行动上的陈疾吗?多数村组织生活会根本就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开过之后还是老样子,会前会后一个样,甚至很多党员、干部的发言材料都是一模一样,不然就是各种套话、空话,谈何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呢?总体看来,出发点与落脚点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的,任务目标的定性,落实过程的偏差直接导致了这一点矛盾的出现。
(二)方案制定与落实情况之间的矛盾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活动开展方案制定了,问题查摆了一大堆,整改措施也列了无数条,可是真正落到实处的又有多少呢?而且在措施里面,我们可以看见,务虚的措施多,务实的措施少。我们是讲求务实与务虚都要抓,可在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实践的落空又怎么能说得过去呢?再者,我们可以看到,针对制定出来的整改措施,有多少党员干部真真正正的去做了,扎扎实实的去落实了呢?不说自身四风问题的改正有多少,只要上级领导、纪委等监督方面的要求放松了,风声不紧了,照样胡吃海喝,抹牌赌博,违法乱纪,当初许下的承诺已成一纸空文。所有的规章制度在他们面前都已经没有太大的作用。在这些事实面前,所谓距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距离已然渐行渐远,根本谈不上落实,也就更谈不上形成长效机制了?这就是相当于在这次实践活动里,很多人又只是走了个过场,群众也只是做了这个走过场活动的看客,看了一场热闹,听了一个空响炮。这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有什么意义呢?人不在批评中反省与前进,又怎么能体现批评的作用呢?
(三)规定动作与现实操作之间的矛盾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上级活动要求,有很多“规定动作”,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选动作”,这样相辅相成,别有特色。但是在执行过程,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比如说要求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减少发文和开会数量,可是在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可以发现,会议数量不仅不减,反而明显增多,同时随着活动的开展,为数不少的阶段工作指导文件、情况汇报、规章制度等等文件层出不穷,这与当初的要求完全是背道而驰。而且从整个阶段来看,不管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还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都是以文字材料来进行汇报展示成果,更别提到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这在无形中有明显加剧了开会的次数与发文的数量。文字材料的记载与保存是有必要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也是有必要的,但是我对于这文字背后的真实性与实用性却有着几分怀疑。
(四)评价机制与实际效果之间的矛盾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评价与监督机制也一并实行。从前两阶段的评价方式来看,很多地方主要是听取群众意见数量多不多,自身查摆问题多不多,写的材料多不多来评价活动开展得好不好,在第三阶段,针对整改落实的实际情况,部分地区开展了网上民意测评投票活动,这一活动的出发点也是不错的。但是说句老实话,除了对主要地区和单位的部分整改措施我们可以得见部分以外,很多地区和单位的整改措施到底是什么,落实得怎么样,我们真的是了解得不多,更别说是下面村庄里的老百姓了有多少了解了;再者部分地区和单位为了在投票中获得比较好的名次,大力宣传,鼓励大家进行刷票,另外部分人员因为平时对部分单位存在一定意见和看法,因此在投票的时候进行恶意的评价。试问,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情况下,这样的评价结果是合理的、客观的吗?是值得信赖的吗?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矛盾出现的原因
(一)没有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
教育与实践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两个有力抓手,习近平主席指出“务实是指从事某项工作时,能够注重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求实效。务虚则常指在某项工作开展以前,先从理论上、思想上、政治上、政策上进行学习、思考、研究、讨论,以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信心、鼓舞士气。如果说务实是决胜的实践,那么务虚就是有把握的谋划,二者相辅相成,辩证地统一到全部的实践活动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同志将其割裂甚至对立起来,一方面认为理论学习不重要。务虚都是空架子,没有什么用处,还不如上级给钱给物实在,凭经验办事,拍脑袋决策,胡干蛮干;另一方面是应付主义严重,存在“懒汉”思想和畏难情绪,不想动脑筋进行思考,读报只看标题,读书只看书皮,对理论学习不深入,不求甚解,不能运用科学理论创造性地去指导工作。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思想和理论上的“务虚”,就难有行动上的“务实”。因此,在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要真深入真学习真实践。一方面要端正学习态度问题,另一方面又要解决善于学习即讲求学习方法问题,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通读,要点细读,重点精读,做到虚功实做。重要的是结合实际,用理论来指导实践,不可生搬硬套,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二)没有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理论与实践在哲学上来讲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实践是理论的来源,理论指导实践,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升华。关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我们经常强调的是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却往往忽视理论对实践的“超越”,并因而在强化实践意识的同时却弱化了理论意识。但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中,很多村支书在接到了工作任务之后,只是生搬硬套的按照指导文件中的章程来进行操作,没有深刻体会这些实践活动背后的原因以及意义,只是为了应付了事。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村支书开展工作直接按照个人思路与想法来进行,并不去考虑时候符合村庄发展实际,是否具有长久效益,是否满足大部分群众实际生活的需要,只是为了摆样子,充面子。
理论不仅规范和引导人们“做什么”,而且规范和引导人们“不做什么”。人们总是以某种理论、观念去观察现实,并用这种理论、观念规范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式。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既要求我们面向现实,深入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又要求我们正确的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去观察现实和解决现实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才能使发展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中国梦的稳步实现。
(三)没有处理好奉献与利益的关系
正确对待和把握个人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是由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以及新时期干部素质的必然要求。每一个人虽然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是都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与他人及社会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就需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在路线教育开展过程中,很多人存在思想上的惰性,不满既得利益遭到破坏,不讲求奉献,因此不愿意去真正下功夫去打破常规,打破既定的经济利益以及其他方面的各种格局,担心自己的利益将会收到巨大损害。因为也就绝不会在实践上面有所突破,有所成就。
我们提倡奉献精神,并不奢望每一名党员都做到孔繁森、焦裕禄等同志那样舍己为人,也并非不尊重个人合法利益。而是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与集体的利益,努力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党员和干部有自己合理的利益是很正常的,但是不能把获取个人最大利益作为毕生的最大追求和工作的最大动力,更不能把人民赋予的、用于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当成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人对待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共产党人一切言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使奉献精神在全社会发扬光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发挥模范带头和榜样示范作用,在“权利与义务”、“先富与后富”、“奉献与索取”等利益关系面前,不仅要把群众摆在前面,还必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不忘人民公仆的本色,树立为人民谋利益的奉献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使奉献精神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推崇。
(四)没有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现在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高速时期,变化之大,往往要求党员和干部都要与时俱进,把握稳定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们的党员和干部仍然没有做到思想的进一步解放,认为发展并不是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这些都需要上级政府去给项目和帮助,认为村镇建设管理只要不出大问题就行,村民只需要通过自己的手段赚钱养活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有太多的改变。因此村庄建设管理就呈现出一种特殊的“稳定”状态。这对于时代的发展以及现代新农村的建设并非好事。
在现实发展中,我们既要牢固树立在发展中保稳定的观念,正视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既不能在发展中忽视稳定,更不能为了保稳定而停滞发展,要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高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驾御治安局面的能力。
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并不是阶段性的,而是一项应该长久坚持下去的生命线,在现实面前,我们应该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一以贯之,推进各项事业的稳定长久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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