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州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带头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反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的歪风,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坚决同一切不廉洁现象作斗争,在此,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做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廉洁自律,率先垂范 我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自觉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警钟长鸣。拒收和不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不借本人及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及婚丧嫁娶等事敛财。 二、发扬民主,规范用权 我要依法行使职权,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决不自行其是。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三、改进作风,勤政为民 我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决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利用职权在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委具体措施以及一系列新要求、新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四、遵纪守法,接受监督 我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尤其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我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责任追究。 承诺人: 职务: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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