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 “两个责任”落实 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局纪检组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不廉洁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向督查组作以简要汇报。 一、 局党组织建设情况 2015年1月,我局党组领导班子调整后,由6名同志组成(其中:设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5名,我局现有党员120名。机关成立1个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 二、局党组在落实两个责任上采取的一些举措 (一)狠抓关键,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履职尽责,常态推进落实,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两促进、两提高。 1.精心安排部署。年初,我们在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同时,同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不廉洁工作;上半年,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先后4次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听取纪检书记的工作汇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县健全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暨建设廉洁宜阳2013-2017年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按照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及时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带头示范抓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我本人对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过问。在接受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约谈和“签字背书”的基础上,分别与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班子成员也按照要求,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安排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 3.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一并下达,不断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科室和单位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同时,将平时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入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全局的纪律作风建设。
1. 加强效能管理监督。成立效能建设督查小组,对各科室及属各单位的工作纪律和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每月对机关、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至少2次的明查暗访,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1—7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全系统开展日常纪律督查24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名道姓的内部通报,这些在全局范围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2.强化落实责任制度。对已经制定的《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国土资源信访督查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严格执行单位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常态约谈和问题约谈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作风建设情况的巡查抽查,加强对科室业务办理质量、效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不实、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执纪不硬等问题。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逢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在下发文件要求的同时,还通过短信平台下发通知,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作风问题进行提醒。同时,开展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1—7月,全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会议费同比均有下降。 4.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通过电话举报、网站投诉等方式,及时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快查快结。今年1—7月,办理上级批转信访案件12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同时,切实抓好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1起、政协委员意见2起,办理率达到100%。 (三)源头防控,落实党风廉政管理规定 局党组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有效遏制不廉洁行为发生。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第一内容,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形式、新方法,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上半年,局党局组领导班子开展廉政专题学习2次,参加廉政专题电视电话会议3次,组织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县召伯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及时更新廉政文化宣传走廊内容,在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标语,在各科室张贴廉政格言、设置廉政警示牌,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10余条,时刻提醒班子成员、中层和执法人员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定期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强化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2.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土地出让、建设用地审批、执法监察、补充耕地储备、矿产资源征收等业务实行网上填报,保证了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过程不可更改。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和专项资金使用等问题,严格执行会议决定。认真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定》,围绕权力行使、资金流向、项目质量等关键环节,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并针对查出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构建预警机制,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