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高度重视。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既巩固和扩大从严治党成果,又有效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中央组织部也专门召开会议、发出通知,对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进行部署。这对于我们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专题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支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好 “严以用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学习讨论,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职责、严以用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着重强化以下四种意识:
一要强化“敢于用权”意识,把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首要责任。严以用权首先要敢于用权,“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工委的权力,概括起来就是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当前,从严从实行使好这个领导权,最根本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就是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具体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既然中央把权力授予了我们,我们就要敢于用权、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就要主动承担好管党治党责任、理直气壮抓党建,切实做到“领导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是“攻坚战”,更是蕴含生机的“党建的春天”。我们要牢牢坚持这条主线不动摇,紧抓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松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敢作敢为、敢闯敢试、敢抓敢管,以非常之策、非常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地具体地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亮丽名片”。要在机关积极营造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树立鼓励干事、支持干事、包容干事的风气,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踏实做事、不懈奉献的用人导向,使党员干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中增强本领、展示才干、锻炼提高,使严以用权、敢于用权、敢于担当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和价值准则。
二要强化“依法用权”意识,着力提高依规治党能力。严以用权,如何严?根本要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工委来说,主要就是中央“三定方案”规定的9项职责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9项职责,此外还有其他党内法规制度、党内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做到严以用权、依法用权,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不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另一方面要坚决防止“越权非为”,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工作要清理取消,对属于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不插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6月11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赋予部门党组“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的权力,这标志着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新的发展和完善。工委在新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中的地位和权力不是削弱了,而是实现了“三个突破性”的加强。具体体现在:第一,该条例第四条首次规定“党委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把它作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总则之一;第二,该条例第十三条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规定,“党组应当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并把它作为党组的职责要求;第三,该条例第二十九条首次规定“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这就明确赋予了工委参与考核党组抓机关党建情况的权力。我们要把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各自的权责边界及两者关系弄明白,理清工委与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分工,把履职用权的重点转变到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宏观规划和监督考核上来,逐步改变过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管得过细的履职用权模式,切实按照依规治党要求,把法定职责和权力严格履行好。工委的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尽快把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考虑合乎法制规范变成自觉意识和行动。
三要强化“科学用权”意识,着力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严以用权,关键是正确、科学用权,确保权力行使不任性、不偏向、不出错。长期以来,工委在开展工作中人治思维、活动思维、惯性思维较重,“文件多、简报多、会议活动多、多头向下”等“四多”问题突出,部门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意见较大。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加大力度解决这些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看了今年上半年工委会议活动情况的统计结果,我感到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要继续加强内部统筹,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多头指导、活动过多,防止大呼隆、打乱仗,切实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同时,科学用权还必须求真务实、遵循客观规律。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努力把握和运用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的建设规律,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规律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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