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本祥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对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进行了专题调研,初步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因此,本文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些分析,并就如何加强政府采购作些探讨。
一、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是一项“阳光工程”,由于在招标中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了采购的透明度,把过去干部装在口袋里的权力亮到了明处,从源头上抑制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当前,随着我市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拓展和深入,买卖凭条件、竞争靠实力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走后门、拉关系、拿回扣等不良现象在采购领域中不断减少,促进了政府廉洁高效。但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市推行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1、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缺乏统一明确的认识。政府采购在我市起步较晚,许多人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范围、方式、做法不理解,思想认识模糊,观念跟不上。一是担心政府集中采购后产生新的腐败,如政府垄断采购、循私舞弊等;二是担心失去了采购资金的控制权、支配权,采购中的方便之门被堵住;三是担心政府集中采购的质量和价格不如自己采购理想,不仅不能节支,反而浪费资金;四是担心政府集中采购保证不了采购项目的及时性,影响使用单位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2、机构不完善。政府采购应实行管理、使用、采购“三分离”的模式,并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机构。目前虽然我市各级政府都相应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但这一机构的人员,因工作之间联系密切,形成了一定的人情网络,很难在工作中发挥公平、公正作用,也很难发现不公平、不公正之处。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办是委托三明市经济技术开发中心招标办公室代理政府采购中心职责。由于市经济技术开发中心是按中标金额收取服务费,每本标书也要收取不等的费用。因为政府采购有较高的利润,所以也有些单位就要求政府采购中心设在本单位。
3、推行政府采购的阻力。由于政府采购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门花钱的自由,必然触动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切身利益,由此对集中采购产生抵触情绪。如推行公务印刷品和学生簿籍定点采购制度,就受到有关部门的强力阻止。因为多年来,有的地方学生簿籍都是由县教育印刷厂印刷,有关部门也可从中分得利润,所以最后只好由政府办公会议协调执行。
4、政府采购无计划,存在随意性的问题亟待解决。政府采购应按计划进行,不仅要有年度计划,还要有季度、月计划。目前我市尚未编制年度计划和预算,多数单位不是提前申报采购计划,而是临时急用才申报。如医疗设备零件临时坏了,价格又很贵,病人等着要用,需马上购买。这样,由于使用单位要求到货时间紧,政府采购中心又必须按程序进行,往往是手忙脚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工作质量和效益,造成了有的产品投标后,发现比使用单位自己去买的价格还更高。同时,不能对政府采购的品种、数量进行集中统计,就无法大批量采购,达不到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
5、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造成的负面影响。如:(1)三明某集团公司对参加招标的单位按中标价供货,对未参加招标的单位,要在原中标价的基础上增加金额作为供货价,这样不少单位反映强烈,认为很不合理。(2)有些单位实行汽车定点维修,聘请了车辆修理内行的业务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把关。有关人员反映本单位公车,当时只需换二个零件,业务员却给换了四个,增加了单位负担。(3)各地都反映,对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督促检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
6、缺少一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采购队伍。目前我市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基层单位的大部分采购人员熟悉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和紧缺经济时代的采购方式,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买方市场的采购方式必须具备和掌握的招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缺乏必要的财政、经济、贸易管理方面的素质。
二、 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1、《政府采购法》在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做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活动,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近年来新开展的一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电子网络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政府采购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每半年召开一次政府采购单位座谈会,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如对汽车定点维修更换轮胎的事就可及时解决),增进部门的理解支持,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2、进一步明确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领域和范围。应着力在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定点维修、加油、办公用具、计算机及其网络、电信设备、文印业务、医疗设备、教学设备、大型机械设备、大型维修、建筑材料、会议定点饭店等方面推行政府采购。特别是要总结目前的政府采购经验,如规定对全市学生簿籍都要实行政府采购,以减轻农民负担。对不同采购项目应实行统分结合,易统则统,易分则分。考虑到规模效益因素,对有些采购项目可以适当向上一级集中,例如对汽车的采购,最好能将各县、乡镇都集中到市里统一采购。
3、研究开发政府采购网络系统。政府采购网络系统的开发有利于解决我市咨询专家短缺、采购规模小的问题,可实现省、市、县采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目的。同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增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加强财政政策宏观调控力度。其内容包括信息窗、采购服务库、电子商务、专家库、供应商库等。
4、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运作。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尽快成立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个环节分离。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验收由使用单位(必要时会同采购中心)执行,并签发验收单;由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及验收情况直接将资金拨付给供应商,以分解权力,形成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二是要明文规定禁止政府采购收取服务费和标书费,对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严肃处理,并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三是要实行采购管理、采购实施、采购监督三种职能的分设。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计划审核和采购资金管理,特别是要编制好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和计划;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招投标有关事务;监察、审计、工商、公证等部门进行监督。让管理、实施、监督三种职能由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监督部门分别承担,相互制衡,相互约束。
5、强化过程监督,跟踪设防。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政府采购均应依托市场机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如公开招标采购,监察、公证、工商、审计等部门要主动围绕采购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唱标、定标等各个环节,步步设防,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不让采购活动当事人有投机的余地。要围绕采购过程,重点布好“三道防线”:一是资格审查防“不细”。要对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进行仔细审查,发现有虚假成份或资料不完整等情况时,要坚决取消供应商资格。二是人员管理防“不严”。参与编制标底的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相关当事人要接受统一安排,在开标前要严格中断与外界的联系,将通信工具统一上交监督部门保管,严防“跑风漏气”。评委平时不得对外公开自己的身份;招标单位不准事先组建评标小组,要在评标前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临时组建。三是评标定标防“不公”。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得临时采取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标。定标要严格选择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者。
6、落实群众监督,公开明示。要建立和认真落实采购事务公开制度,做到“六公开”,即将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举报电话等一一向社会公开。还可以采取设立举报箱、发送调查问卷、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采购公开要做到“四要”:一要及时。采购前要公开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项目、举报电话;采购后要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合同履行情况。二要具体。公布的情况越具体越能堵塞采购漏洞。三要全面。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公开的都要让其见“阳光”,防止暗箱操作。四要实在。实事求是地公开各种数据,决不能弄虚作假、糊弄群众。
7、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择优上岗。一方面,要注重加强采购部门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影响,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把采购机构作为一个新的服务窗口来组建,从采购人员的使用上严格把关,实施“择优上岗,流动轮岗,舞弊者下岗”的干部人事制度,促使其忠于职守,在金钱面前不存贪心,在亲友面前不存偏心,在客户面前不存歹心,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作者单位:三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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