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 持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关于浙江省桐庐县、安吉县、长兴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 中央文明办一局 4月13日至15日,我们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湖州市安吉县、长兴县调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期间,到了桐庐县江南镇环溪村、荻浦村,安吉县山川乡高家堂村、马家弄村、递铺街道双一村,长兴县泗安镇、上泗安村、太湖街道沉渎港村、小沉渎村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了解浙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调研中,我们步入乡村,白墙黛瓦的民居、绿树成荫的堤岸互相掩映,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祠堂建筑,清幽雅致的乡间园林,舒心悦目的整洁村容,桃花源般的“农家乐”,处处是景、步步皆画,古韵盎然、生气勃勃,“青山郭外斜,绿树村边合”,“一折青山一扇屏,一湾碧水一条琴”,构成一副美妙的江南乡村山水画,令人沉醉。深切感到,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之路,将美丽“姿本”变为“资本”,把县域建成美丽景区,把公路沿线建成风景长廊,把村庄建成特色景点,把一个个“盆景”变成一道道“风景”和一片片“风光”,一个个特色村、精品村、中心村,串珠成链、连线成面,勾画出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样本。好环境带来好生活,广大农民群众的笑意映衬在脸上,眼神流露出幸福,美丽乡村既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家园,也成为市民休闲度假的乐园。 一、浙江省建设美丽乡村的基本做法 调研中感到,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统筹安排部署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03年,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思路政策,确定总体布局,推进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2010年浙江省又进一步作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总体要求,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到2014年底,全省共有2.7万个村完成环境整治,村庄整治率达到94%,涌现出46个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市、区),农业生产、农村生态、农民生活、文化环境都得到显著提升。 1、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最根本的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浙江各地坚持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基础抓起,抓好贯穿结合融入,以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引导农民群众理解、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转化为自觉追求和行动。一是广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吉县广泛开展“我们的价值观”讨论,结合普及核心价值观,研究提炼“清正、务实、崇学、善为、孝悌、和谐”的安吉精神,根据群众身边的新闻事件和社会现象,以事论理,以小见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开展家风建设活动。浙江广泛开展好家风建设活动,抓好宣传教育、征集评选、展示推广等各个环节,引导大家寻家风、晒家训,让好家风好家训代代相传,通过家风家训强化农民的道德感,汇聚社会的正能量。同时,把好家风好家训与“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把民风建设细化到农村日常生产生活各方面。安吉县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主题活动,推动文明家庭建设。三是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最美系列”等各类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评、评群众,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开展乡风评议活动,把移风易俗作为乡风评议的重点,着力解决农村社会风气方面存在的问题。长兴县以“最美长兴人”评选活动为载体,建立“日日寻美”机制,营造“人人学美”氛围,落实“处处帮美”政策,不断激发人们的道德自觉。四是建立农村志愿者组织。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平台,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善新风,把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因病因残因祸导致的残缺家庭、单亲家庭子女作为重点,互帮互爱、守望相助,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五是形成特色品牌。各地以县域为单位,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重点,因地制宜,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好的区域性品牌活动。桐庐县围绕打造“潇洒桐庐·秀美乡村”,更新理念、大胆创新,以全域景区化的新理念、建设景点化的新标准、美丽乡村全覆盖的新要求、村美民富的新目标,全力打造“山水如画、人间仙境”的县域大景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覆盖全县、惠及全民。长兴县大力开展“和文化”道德品牌建设,从“个人素养、家庭关系、事业发展、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五大领域着手,把“和文化”细化为“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事业和合、社会和谐、环境和美”五大目标,系统策划、有序推进,形成了人人认同、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安吉县以“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总体目标,以“尊重自然美、侧重现代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为主要原则,以“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素质提升”四大工程为基本路径,全面开展“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呈现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生动格局。 2、坚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共建文明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有一个大的改观,就要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针,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力度,促进城乡两个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发展。调研中感到,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对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十分重视,积极探索实践,发挥城市和农村两个方面的优势共同建设美丽乡村,有力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观念、人才、文化、资金、管理和文明创建等方面的优势,带动农村发展。从2005年活动开始至2014年底,浙江省共建对子达2万多对,结对文明单位为结对村提供扶持资金累计达20亿元,帮助修建文化活动场所5000多个,送图书410多万册,联合开展文化活动77万多次,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精心设计覆盖县域、城乡联动的创建载体,让城乡文明整体推进、整体提升。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修订完善测评体系,突出环境面貌和日常秩序管理,并结合星级文明户、学习型家庭、文化示范户、幸福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努力培育农村文明新风。三是用统筹的思路和办法推动工作。把城市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安排、同布置,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改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的状况。 3、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前提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好的村庄规划是凝固的艺术,历史的画卷”。浙江把科学合理的规划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规划对实践的规范指导作用。一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有机衔接。按照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的要求,在工程初期用七分力量抓规划、三分力量搞建设,制定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为龙头,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的规划体系,避免大拆大建、乱拆乱建,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坚持全域规划理念。把城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精品点、精品线和精品区块布局,注重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在规划编制过程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完成后进行社会公示,保证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前瞻性。三是保证规划落地。把规划实施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一环,做到思路规划化、规划项目化、项目资金化,落实规划配套建设项目和资金要素,加强规划实施的评估。充分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完善城乡规划相关法规,建立乡村规划执法队伍,发挥社会各界的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 4、坚持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优化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入手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美丽的田园风光、山水景色,是农村区别于城市的显著特征,也是美丽乡村的外在表现。调研中深切感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既直观反映农村的文明程度,也必然促进农民良好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从改善环境着手,最容易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增强广大农民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吸引力和内在动力。浙江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入手,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打造出一批村庄秀美、山水壮美、人文醇美、生活和美、村容洁美、经济富美的美丽乡村。一是把连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注重从根源上、从区域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联动推进区域性路网、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和污水处理网等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名胜景区、城镇周边的整治建设和整乡整镇的环境整治。二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在完成“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城处置”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并注重抓好日常维护和管理。2014年,桐庐县在全国率先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行政村全覆盖,所有行政村启动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通过垃圾粉碎发酵变成有机肥,在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同时,使村容村貌变得更加整洁漂亮,促进村民生活观念的转变。三是把治理农村污水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深度延伸。制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办法,首创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管理平台、移动导航巡查和快速监测反馈系统,用“生态疗法”治理农村污水,用人工湿地装点乡村环境,倒逼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方式的转型升级,并力争再通过3至4年的努力,实现所有行政村及规划保留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让广大农村水变干净、塘归清澈,重塑江南水乡的韵味。四是形成常态长效的保洁机制。桐庐县建立由1700多人组成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各村对保洁员进行定岗、定责,制定考核机制,并发挥老干部、妇女组织作用,成立卫生督查小组,长效保洁队伍得到了加强。桐庐县环溪村大力开展庭院整治、清洁环溪“红黑榜”评比等活动,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使环卫工作从几个保洁员的工作发展为全村村民的自觉行动,从单一的清洁工作提升为整洁、绿化、美化、靓化的综合性工作,从行为习惯的养成发展为村风民俗优化的精神工程。五是完善美丽乡村环境评价标准。长兴县推出美丽乡村建设“十有十无”标准,即:有村庄建设规划,无乱搭乱建建筑;有垃圾收集设施,无散乱堆积垃圾;有道路硬化管护,无泥坑杂草路面;有绿色整洁河岸,无淤塞臭水河沟;有污水处理系统,无直排外溢污水;有村庄庭院绿化,无乱堆乱放杂物;有统一路灯照明,无村庄主路盲区;有美观整洁墙面,无破旧危险房屋;有标准公厕户厕,无露天茅厕粪坑;有长效管理机制,无失管漏管现象。这些标准接地气、不繁琐,百姓看得懂、做得到,让美丽乡村建设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便于考核。 5、坚持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民生问题是农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切点和聚焦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提高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更要把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造福农民群众。浙江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源泉,促进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入手,加快完善城乡交通、能源、通讯、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把水、路、电等城市基本设施延伸到农村。二是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把发展生态旅游业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农村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把垃圾场建成“后花园”,把猪圈牛栏建成茶吧咖啡吧,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培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的大产业。三是打造农民创业就业平台。积极拓展农民创业就业空间,让更多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四是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农村劳动力、农业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文化教育,加强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进城务工人员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培养适应农村产业升级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五是建立综合配套服务工程。桐庐县环溪村配套完善村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图书馆、老年活动室、警务室、村邮站、电子商务购物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全村公共服务事业进行统一管理,有效破解农村群众“找人难、难找人,办事难、难办事”的问题;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食堂为全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午、晚餐,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提升村民幸福水平。 6、坚持以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主要内容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文化是农民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浙江顺应农民群众对文化的热切期盼,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把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一是开展“结对子、种文化、育文明”活动。在积极开展各类“送文化”、“文化走亲”和“我们的节日”活动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并通过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基层文化活动开展和基层文化人才培养,把送文化与种文化、育文明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对精神文明的新期盼。二是实施农村文化礼堂建设。2013年至今,浙江省已建成3447家农村文化礼堂,省财政和省委宣传部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这“两项资金”中累计落实11亿元,用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奖励和补助。在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同时,注重在价值观念、道德要求等方面注入新内涵,让农民群众“长见识、富脑袋”,实现了由单纯文化活动场所向综合精神家园的转化,增强了农村居民的归属感。三是培育弘扬新时期乡贤文化。对各地农村历代名贤积淀下来的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文史典籍进行挖掘整理,延续传统乡村文脉,培育富于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增强农村的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鼓励企业家、华侨、专家学者、文艺人士等各界成功之士情系桑梓、回报乡亲,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加强对传统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整体推进古建筑与村庄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珍惜先人遗产,保护利用历史建筑,提升改造现有建筑,整治拆除破败建筑,规划新建特色建筑,确保以“乡愁”记忆凝聚人心,确保将文化遗产传承给子孙后代。桐庐县江南镇荻浦村、深澳村等,通过保护与开发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已成为桐庐县美丽乡村游的一大亮点。 7、坚持以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为保障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资金投入是保障。经过多年的实践,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机制不断健全,已经形成了政府投入、农民和集体投入、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格局。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设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结合体,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和普惠性。10多年来,浙江省投入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约150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占比达45%,省财政每年还安排1个亿的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创建的以奖代补,很好地发挥了公共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撑、引导和保障作用。杭州市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0个亿支持桐庐等杭州西部5县市发展,桐庐县则每年从2亿元扶持资金中拿出1.4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长兴县20个乡镇(街道、园区)2014年直接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为337137万元,县财政为每个行政村提供补助资金300-500万元。二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引导金融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长兴县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创新“财政支持+项目打包+社会融资+志愿参与”的多元投入模式。三是倡导农民自身投入。农民的事情农民办。鼓励村集体和农户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多种形式,出资出劳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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