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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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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茶 发表于 2015-6-3 08: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永远在路上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24日)
同志们:
我受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委托,简要总结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部署2015年的工作。等一会,建华同志还将就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作专题报告,柯敏厅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惩治不廉洁,矢志不移深化“三转”,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知行合一,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结合实际,聚焦特色工作
1、高校巡视工作成效显著。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教育工委的直接指导下,我省高校巡视工作紧跟中央和省委的步伐,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了巡视预警平台,组建了巡视专员库,开通了“省属高校巡视”网上专栏,制订了巡视结果通报交办、落实整改制度等。一年来,省属高校巡视组共完成15所省属高校的常规巡视和1所高校的专项巡视,并对4所已经完成巡视的高校进行了回访。同时,对一个厅直属单位实施了巡查,在巡视工作全覆盖的探索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巡视中,共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66个,提出整改建议86条,移交问题线索17件,其中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件,向组织人事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件。省委及高校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巡视组提供的线索,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工作调整,对5名违规提拔的干部进行了降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并对巡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进行通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教育报》、《法制周报》等新闻媒体对我省高校巡视工作进行了多次推介。
2、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育阳光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经过一年的努力,全省共完成教育阳光服务实体平台建设4350个,其中省级平台1个,市(州)平台14个,县(市、区)平台120个,中小学校平台4140个,高校平台75个。与此同时,教育阳光服务网络覆盖了省市县校四级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了系统化、无纸化、信息化教育阳光网络服务。2014年度,全省各级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4.1万件。特别是在投诉举报受理方面,省、市一级投诉量同比下降5个和1.8个百分点,县一级投诉量同比增长6.8个百分点,投诉举报呈现出重心下移趋势。在省委组织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被评为特色工作,受到通报表彰,《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大篇幅宣传报道了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经验,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第二,围绕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工作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教育强省建设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市州教育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指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十多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始终旗帜鲜明地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积极维护纪检监察的地位和权威。党组书记柯敏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与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先后三次在不同场合给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主动深入纪检监察工作一线调研工作,带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撰写的《改进巡视工作促高校健康发展》、《对高校巡视工作的几点思考》、《厘清责任  抓住关键  勇担主责》分别在《学习时报》、《教育纪检监察》和三湘风纪网上予以发表,得到教育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厅委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坚持与对口联系的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在省委组织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我厅位列省直厅局第三名。
2、狠抓“四风”治理。一是抓作风,切实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印发了《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教育厅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并着眼长远,制订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抓收费。与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试行)》,通报了1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三是抓师德师风。认真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并督促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4年,全省共查处和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13429个,查处违规案件934个,责任追究1578人,查处违规金额988.134万元,撤销违规文件25个,制订长效机制文件1385个。
3、巩固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和理论研究,教育干部不想腐。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组织厅委机关、省属本科院校和厅属高职院校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认真开展教育纪检监察课题协作研究,高校巡视、三位一体教育行风监督体系建设、教育纪检监察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课题研究成果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肯定,同时编印了《廉政兴教实践理论研究——湖南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优秀成果汇编》,已免费发到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我应上级有关部门邀请撰写的《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设优良师德师风》、《学会监督,亦会再监督》等文章刊登在《中国教育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上。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约束干部不能腐。在坚决执行好 “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等重要制度的同时,建立了《省教育厅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多项重要制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三是重典惩治不廉洁,警醒干部不敢腐。省教育纪工委增设了案件室,并建立了办案人员库。去年一年,协助省纪委查办案件13起,自办案件17起,涉案人员20余人,组织处理10余人,移送司法7人。
第三,深化“三转”,着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1、积极推进“三转”。深化“三转”是教育纪检监察履行保驾护航职能的关键所在和职责所需。2014年,我们在多次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主责,提出了“两强化三减少”的具体举措。
所谓“两强化”,一是强化办案工作。在省纪委的关心下,省教育纪工委设立了案件室,明确了职能职责,健全了办案制度。形成了教育系统上下贯通的办案体系。二是强化巡视工作。增派在职干部参与巡视,加强整改力度,公开整改结果,并启动了对厅委直属单位的巡查工作。对高校、厅委直属单位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
所谓“三减少”。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教育行风建设主责转交相关职能处室,二是把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业务主管部门负起主体责任、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起监督责任的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在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步入正轨之后,将其移交厅办公室管理。
2、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了新规范。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联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班子建设、条件保障等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纪检监察干部编制和人员配备方面,要求以高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人数为依据,分四个档次对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进行了量化规定。《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报道了我省加强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做法。
同志们,回顾总结过去的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研判形势,明确定位,更好地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不廉洁斗争形势,正如总书记说的,依然严峻复杂。减少不廉洁存量,遏制不廉洁增量,重构优良政治生态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可是,我们有的同志对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反不廉洁斗争形势没有清醒的正确的认识,有的领导同志不作为,不担当,在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上有偏差;有的纪检监察部门“三转”不到位,职责不清,监督乏力,查信办案能力偏弱;个别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政监督责任,对于行政执法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少数党员干部和教师对党纪条规缺乏敬畏之心,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高校系统内部基建后勤、考试招生、科研经费、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不廉洁现象屡见不鲜,易发多发。可以说,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是多种压力相互叠加,多重困难相互交织,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积极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二、深入推进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和省第十届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主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纪律规矩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巡视力度,重典惩治不廉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不廉洁案件,遏制不廉洁蔓延势头。切实为依法执教和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保好驾护好航。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纪律建设,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铁的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纪律监督是我们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基础。
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教育是预防不廉洁的重要一环,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不拘一格的形式,集中学习各项纪律规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会,熟悉相关规定,牢记具体内容,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养成自觉执行纪律的习惯,把纪律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无视党纪党规的现象。决不允许搞小圈子,拉帮结派;决不允许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绝不允许搞自由主义,乱发言论;决不允许搞虚无主义,信仰丧失。要努力营造讲规矩、守纪律、讲诚信的氛围。把讲规矩、守纪律、讲诚信具体体现到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全方位和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全领域之中,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加强政治纪律监督。要重点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要严格业务工作中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严格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项目培训中的纪律关。严肃对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的查处。
加强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等重要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健全防控廉政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制度就规范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真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从严从实推动反不廉洁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要领会并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常规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既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每一名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所在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同样,内设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厅委机关如此,各个直属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也是如此。只有这样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覆盖无盲区,压力传导无衰减,责任落实无缝隙。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全面履职,不折不扣落实好监督责任。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要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不廉洁工作寓于全面综合改革的全过程。要主动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不廉洁案件,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按照“两强化三减少”的思路,进一步强化办案工作和高校巡视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职责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职责的意见》,将教育行风建设主责转交相关职能处室,进一步改革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体制。重点抓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联合省纪委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解决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对于“两个责任”的落实,不能只是读读报、表表态就算了事。要拿出具体举措,真抓、细抓、实抓。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厅党组、工委即将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造成重大影响的;“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查案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久久为功。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不可能短期内消除。必须要横下一条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
1、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出境旅游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要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思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紧紧抓住教师节、升学毕业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参加有失公允的谢师宴、升学宴问题。紧紧抓住教育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和各类评审评估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2、严肃追责,让“四风”成为不可触碰的硬杠杠。作风问题说到底是纪律问题。要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治理“四风”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四风”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
3、筑牢思想防线,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牢铸魂补钙这块“压舱石”,着力抓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的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思想教育的重大任务。要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内生活准则,增强自律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四是加强案件查处,坚定不移地惩治不廉洁。聚焦办案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首先,要明确案件查办重点。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职称评定、考试招生、工程建设、选人用人、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领取薪酬的案件;严肃查处科研人员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件;严肃查处招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小金库”。其次,要提高办案质量。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办案工作规程》,对教育系统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廉洁案件揭露、查处和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分层督办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瞪眼的瞪眼,抓早抓小抓实,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最后,要改进办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查办不廉洁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要统筹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充实“办案人才库”,完善教育纪工委与各高校、市州纪委办案工作协调机制,探索案件调查审理交叉联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
五是强化巡视工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始终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一盘棋、全覆盖。
1、突出巡视重点。根据省委巡视办的安排,2015年要完成对16所省属高校的巡视工作任务。巡视重点是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主管人财物和工程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副职也要作重点了解。着力发现高校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在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不廉洁方面的突出问题。
2、优化巡视方法。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紧紧依靠学校党委和教职员工,下沉一级了解情况,拓宽发现问题的视野。特别是要抓好专项巡视工作,通过“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的机动灵活安排,集中搞清反映突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3、用好巡视成果。要改进巡视报告,完善公开制度,狠抓巡视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定期“对账”、办结消帐制度。真正做到问题整改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确保巡视结果件件有着落。对已经巡视过的高校要杀“回马枪”、开展“回头看”,形成常态化的巡视震慑。
4、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原则组建好巡视队伍。从高校遴选具有审计、财务、基建、办案等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巡视队伍中来。同时还要抓好巡视制度建设,建立巡视管理台账,细化省属高校巡视工作细则等,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六是办好温暖教育,实现教育服务和群众“零距离”。全面、深入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既是我省群众路线教育的丰硕成果,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生动实践,还是促进全省教育全面综合改革的助推器。今年,要着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三个转变”,实现由重外在建设向内涵建设转变、由重上层建设向下层建设转变、由重实体服务向网络服务转变。要进一步巩固实体平台建设,加强县(市、区)、中小学校及高校一级教育阳光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力度,确保省、市、县、校四级教育阳光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成。同时,要全面推进网络平台运用,推动网上服务与窗口服务的有机融合,实现全省教育阳光服务的整体化、规范化和高效化,为社会公众提供“24小时不下班”的优质在线服务。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拓宽服务内容,优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教育阳光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将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强成果运用,通过对受理的各类服务事项数据的分析,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主动出击。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高校和直属单位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界定国有产权,做好产权登记,保障国有权益;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严肃查处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件;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管理,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和考生资格信息公示,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要加强学籍管理,规范转学行为,严格自主招生及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监管;要坚决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课堂内容课外补、高收费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10条禁止性规定”、“7种禁止行为”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坚决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每一项部署要求,在省委、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举措,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为实现依法治教和教育强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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