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 党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作为基层政协组织,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为基层发展汇聚力量,传递能量,从而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值得我们深思。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我认为,当前加强基层政协组织建设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基层政协干部队伍建设, 增强活力与朝气。近年来,通过在乡镇、街道设立政协联络处,创新组织设置,延伸工作触角,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乡镇政协联络处队伍建设却是做好基层政协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组织保证。各级党委要着眼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基层政协干部队伍建设,在配备调整干部时,要考虑基层干部队伍断层断坎,人员不足的现状,将基层政协干部配备到岗到位;要考虑年龄梯次因素,保持政协干部队伍的整体优化,以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对极个别因身体或素质不能胜任政协工作的,对意志衰退、不愿再继续工作的应及时调整。要考虑基层政协干部的成长与进步,对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要及时发现,畅通渠道,搞好对外交流,大胆使用优秀政协领导干部,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空间和舞台。 二、完善委员“进口”和“出口”机制, 提高委员队伍整体素质。政协的主体是委员,委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协商议政的质量和成效。同时政协的形象也是靠广大委员来维护的,所以政协委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质能力。因此,委员推选至关重要。首先,要严把“进口”,在遵照《政协章程》规定委员产生的过程中,政协党组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有关方面要充分尊重政协党组对委员素质的考察评价意见,作为委员人选的重要依据。其次,要加强培训和管理,促进委员队伍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政协联络组要注重加强委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和管理评议,建立健全委员履职的激励机制,丰富视察调研活动,搞好走访评议、评选优秀委员、优秀提案及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等工作。鼓励委员履行职责,联系群众,建言献策,发挥作用。第三,要畅通“出口”。建立委员履职考评档案,定期向组织、统战部门及委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对极个别不能履行职责、不遵守政协工作纪律的委员,应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由政协党组提出调整意见,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 三、要加强政协工作制度建设, 促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度约束,规范管理,按程序办事,是加强政协机关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政协工作制度建设,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上探索创新。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依据,紧密结合基层政协工作的实际,细化内容,量化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规范政协队伍和政协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规范的运行程序,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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