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XX年,市委组织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以“作风建设提升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的新局面。现将市委组织部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出发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求。 一是建立机构保障。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研究成立以部长为组长,其他副部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及时进行转换和顺利交接,明确了职能,卡死了责任。二是分解任务要点。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细化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了工作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列入部机关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对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重点,制定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部领导和各科室长既注重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四是责任认定到人。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使责任制运行环环紧密相扣,确保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深入开展。 二、以深化思想建设为切入点,树立党风廉政建设道德观念。 一是注重日常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长期学习规划,不断充实和巩固学习内容,坚持将党风廉政学习列入到周例会议程中,紧跟步伐,注重实效,注重领导领学与发言讨论有机结合,防治学习走过场、一阵风。二是注重专项教育。从理想信念、党风党纪、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开展深层次的党风廉政专项教育,拔高学习内容,通过撰写专项学习心得体会,组工干部谈认识谈想法,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提高,增强了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了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三是注重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利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的机会,组织全体组工干部一同收看了《蜕变》、《领导干部廉政大讲堂》、《违反政治纪律警示教育系列片》等5部警示教育片,强化了组工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四是注重自学教育。为每名组工干部定下了“读一本廉政教育书,看一部廉政教育片”的自学任务,定期组织讨论交流了解干部自学情况,组织互相学习借鉴好的自学经验的心得,实现党风廉政自学资源交换共享,相互激励相互监督的自学模式,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学习常态化。 三、以完善制度措施为落脚点,打造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体系。 一是在制度建设的全面性上下功夫。注重从党组议事、部务管理、作风纪律、公示公开、干部监管等多个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制度体系的完善。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委组织部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听政咨询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完善集体议事原则,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完善组工干部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对学习、出勤、会议、办公、政务畅通、财务管理、信访接访、后勤管理、保密等9个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政务、财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制定《阿克苏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录实施细则》,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在干部考察、考核和调整工作中充分运用审计结果。二是在制度建设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对照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市下发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指导意见,结合组织部门的自身特点研究制定专门针对组工干部的自身制度和实施措施。研究制定《市委组织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市委组织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市委组织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市委组织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各项旨在规范组工干部某一专项作风建设的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的“药效”更加明显,能够直接指向作风转变的“顽疾”,进一步强化制度体系的作用,从而达到“药到病除”、“手到回春”的效果。三是在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制度的可操作性是制度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在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中,注重结合实际尽可能的细化量化标准,在深入基层问题上,规定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60天,提交调研报告不少于4篇,住村不少于5天等,在公车、公务接待问题上,规定公车每天停放地点、公务接待人均消费不超过50元等硬性标准,明确每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步骤方法,最大程度消除制度的“模糊空间”,使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是仅仅贴在墙上的“纸老虎”,而是指导组工干部行为标准的“硬轨道”。 四、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关键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收获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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