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旗旺
近年来,尤溪县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扎实有效的“五个一”联系帮扶活动,进一步强化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五个一”即:一是政法干警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帮扶对象,主要掌握了解帮扶对象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清、去向明、帮教到位。二是向帮教对象至少宣传一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引导他们勤劳守法致富。三是帮助办一件实事。主要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帮扶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让他们感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四是帮助制定一个脱贫致富计划,主要帮助理清脱贫致富思路,查找存在的问题,使他们走上小康生活道路。五是开展一次帮教对象谈心交友结对子活动,了解他们近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困难,做到“三到位”:一是领导督查到位,要求政法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个一”帮扶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年终要将此项工作总结报告县安帮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积极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以利于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工作落实到位。我们以综治委名义把文件下发到政法各部门,把要帮教的人员名单落实到政法单位各科室、人员,要求政法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科室负责人亲自抓。三是考核考评到位。县综治委把政法干警开展“五个一”帮扶活动列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每年一评比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去年,政法各部门干警所挂包的对象全部走访二次以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59件,形成了“大帮教”的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健全机制,示范带动。近年来,我县在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帮教对象每月一考察、每年一排查、每季一督查、奖惩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司法所全体人员每年至少走访帮扶对象二次以上,对帮扶对象进行逐一家访,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对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问题和困难。如,梅仙镇梅仙村杨某某刑满释放回来后无所事事,又无固定收入,家里有年迈的父亲需要照顾,一家人仅靠母亲200元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司法所人员走访中了解情况后,立即与上级民政部门联系,为其父亲办理了低保,为其在金东公司安排了一份工作,真正解决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困难。杨孝瑞不负众望,努力工作,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又如梅仙镇南洋村陈某某刑满释放回归后,充分发挥梅仙矿多的优势,在司法人员和亲朋好友的帮助下,白手起家,从替别人找工到自己与他人合伙投资百万元建立起全县第一家白石灰销售市场,生意很红火。
三、立足实效,针对帮教。帮教工作人员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其身、暖其心”和“育其人、助其成”的理念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以诚感人,真情感化,通过关爱这些曾经迷途的“浪子”,温暖他们曾经被扭曲的心灵,勉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积极扶持和引导他们发挥一技之长,勤劳致富,促使他们重新做人。目前,我县发挥专长自谋职业的回归人员有173人。如联合司法所干警对全乡帮教对象进行逐一家访,了解情况,说服教育。当杨德潘所长走访惠州村帮教对象苏某某想办服装厂但缺资金时,杨德潘所长就帮助其担保贷款15万元,鼓励他自食其力,勤劳致富。现已发展成为我县规模较大的一家服装成品加工厂,同时还吸收安置了9位刑释解教人员在厂工作,解决他们生活出路问题。又如,坂面乡仁厚村民叶某某因流氓罪被判了3年徒刑。劳改期间妻子跑到外乡与他人同居,叶某某回归后,知道妻子已经与别人生活,总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见不得人,有一种自暴自弃思想。司法所干警在走访中知道这个情况后,多次主动上门积极帮助做工作,使他们夫妻重新获得了团圆,让他重新对生活充满信心,并借资买了一辆三轮车,从事个体运输,每月收入都在1500以上,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
四、爱心召唤,坚持不懈。刑释解教人员回归之初,思想适应能力、经济承受能力普遍偏低。针对这种情况,帮教工作人员尽心尽力为他们排除思想、环境、生活等方面的顾虑,解决好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始终坚持“让他们回头,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一原则。如帮教对象肖某某回归后,整日无所事事,游荡街中,有时还跟小混混混在一起,司法所干警和帮教小组人员多次到他家中找他谈心,都没多大起色,他依然我行我素。后来帮教干警通过其好友了解到,他想挖一口池塘发展养殖业,但缺乏资金。司法所干警帮他出点子,想办法,发动单位人员捐款,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协调贷款3万元,使他走出困境,渡过难关。他由此体会到司法所干警的良苦用心,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如今他遵纪守法,年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生活越过越好。西滨司法所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三送”帮扶活动(送法律、送政策、送温暖),向他们送去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采取拉家常、交朋友等方式进行帮教活动,使他们真正体会到组织的温暖,纷纷表示要正视过去,面对现实,用行动告别昨天,用业绩回报社会。
自2000年以来,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770名,已安置755名,安置率达98%,帮教率100%。2005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9%以内,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为尤溪县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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