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4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号召全市上下立即行动,抓紧安排,集中力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创城目标的实现。一会儿,x厅长、x书记、x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分析形势,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家园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的品牌和名片,也是对一个地区生活、生态和生产环境的综合评价。无论是从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来看,还是从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从现实条件来看,国家园林城市应该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化工作,全市上下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活动为抓手,上下联动,全民参与,新建改建了新湖、锦绣川、沙河苑、减河湿地、九龙湾、人民公园、长河公园等近30处景区公园,建设了幸福苑、康馨苑、阳光花苑等47处街头绿地,完成了东风路、天衢路、大学路、湖滨大道、德兴大道等50多条道路的绿化改造,启动了南部生态片区、“三河六岸”、龙运湖景区建设项目,开展了庭院小区绿化达标活动,目前,全市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27个,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278个,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先后获得省级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低碳中国突出贡献城市、中国最佳人文宜居品牌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城市硬件和软件实力较之过去大幅提升,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从幸福德州新追求来看,国家园林城市必须创。市十三届十三次全委会做出建设幸福德州的决议,市十四次党代会把生态美市做为建设幸福德州的发展战略之一。一方面,创建园林城市的直接目的,就是构建绿色屏障,健全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这是建设幸福德州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生态美市战略的具体实践,是为全市人民谋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另一方面,城市环境和形象就是效益,就是生产力。在资源、交通、市场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资本、技术、人才、信息以及先进的管理等生产要素总是向环境好、生态好的地区和城市聚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城市环境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城市形象是重要资源”的理念,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形成投资的“洼地”、创业的“高地”和发展的“热地”,推动我市跨越发展。
第三,从政策和时机来看,国家园林城市亟待创。当前我市开展的国家园林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省级文明城“三城联创”活动,是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的统一整体,很多工作相互交叉,有些指标相互重叠。其中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前提条件,是改变城市面貌最显著、提升城市形象最有效的工作,是创建其它“两城”最重要的支撑基础。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今年正是申报年。如果今年错失机遇,我们只能推迟到2014年申报,2015年才能评审,整个创建工作将向后推迟两年,“三城联创”的目标将难以实现。另外,从全省情况看,17个地级市已有13个创建成功,滨州、菏泽、枣庄也已启动,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创城活动。对我们来讲,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十分紧迫。
总之,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创、必须创、亟待创。但与国家标准相比,我们还有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中心城区绿量不足,公共绿地分布不均匀,“三区”绿化差异较大;城市道路绿化档次不高;垂直绿化、立体绿化景观拆墙透绿效果较差;林荫停车场数量较少;大环境绿化如城市边缘绿化带、城郊结合部绿化标准依然偏低等等,都需要我们认真解决,确保明年9月份专家考核验收前,各项指标全部达到规定标准。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全力打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
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为此,会议印发了《德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2012年中心城区绿化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分为申报、攻坚和迎查验收三个阶段,阶段性具体任务清楚,责任明确。“三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以实施“城市绿荫行动”为主线,以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提高绿化覆盖率、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
(一)明确任务,坚决完成今年中心城区绿化工程建设。绿化是主题,是重中之重。今年计划实施“2412工程”,即完成20条道路绿化建设、40条道路绿化改造、10处公园绿地建设和20处公园绿地改造;新建生产绿地72.56公顷,防护林带441.2公顷;推动实施217个单位小区绿化达标,32处立体绿化和20处林荫停车场建设。新建绿地1485.45公顷,改造提升绿地138.49公顷,计划总投资13亿元。主要实施八大工程:
一是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大力实施城市“林荫道路”行动。市住建局负责高铁新区内天衢东路、东方红东路、东风东路、104国道、中傲大道、经五路、站前路等道路的绿化工程,完成三八西路绿化建设,对天衢西路进行绿化改造。市公路局负责高铁新区内三八东路即省道314线绿化工程。市城管执法局要高标准建设道路绿化、节点绿化、出入路口绿化,推进东风路、天衢路、东方红路、德兴大道、大学路、新河路、三八路、广川大道、晶华大道等主干道的绿化改造,增种行道树,完善植物配置,丰富景观层次。“三区”和陵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外环路绿化工作,加强对长河大道、康博大道、新湖北大街、湖滨北大道、运河大道、商贸大道等主干道的行道树建设,在两侧分车带和街边绿带内适当增加种植乔木,提高林荫覆盖率,同时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线、后董路、青年路、新岭路、运粮路、西仓路等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绿化建设和改造。
二是公园绿地建设改造工程。我市城市公共绿地分布不均匀,特别是老城区相对较少,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市民出行500米就有一处公园绿地。根据这一要求,“三区”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公共绿地建设力度,按照“完善配套功能,突出景观效果,彰显地方特色”的原则和500米服务半径要求,对人民公园、植物园、运河公园、九龙湾公园等公园绿化进行改造提升,新建东风路与广川大道交叉口4处绿地,东风路与长河大道交叉口东南、西南角2处绿地,在德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别建设不少于2公顷的街头绿地,其中通力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南角和西南角各建设1处。要按照绿化覆盖面积要求乔、灌木所占比例大于60%的标准和“适地适树”原则,对长河公园、行政中心绿地进行绿化提升,补栽高档树、高大树、乡土树,提升绿化品位。今明两年,结合南部生态片区建设,再建设一处不小于40公顷的植物园。
三是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城市出入口是城市的窗口,是入境客人接触我市的第一印象,必须提高景观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市城管执法局要对城市东出入口进行景观提升,在京台高速德州口周边营造松石景观3处;对城市北出口大学西路(铁路桥—后园桥)增植乔木、花灌木和地被。
四是生产绿地建设工程。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不能小于2%。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在岔河河道西侧二滩地建设面积9.26公顷的生产绿地,德城区负责在幸福大道南外环立交桥匝道空地建设面积23.3公顷的生产绿地,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在减河湿地南北两端分别向外延伸建设两处总面积不小于40公顷的生产绿地,提高生产绿地建设面积和苗木自给率。
五是防护绿地建设工程。我市防护绿地较少,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薄弱环节之一。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德滨高速开发区段两侧建设440公顷的防护林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京台高速公路德州北连接线边坡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3公顷;运河经济开发区负责完善西外环道路两侧防护林建设,面积1.2公顷。
六是林荫式停车场建设工程。国家园林城市要求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目前我市差距很大,需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德城区负责建设上海大众4S店、市广电中心等12处林荫停车场;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建设澳德乐、德州市中医院等8处林荫停车场。德百集团、银座商城等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七是社会绿化工程。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带头植树,带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981年,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年满11岁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对于不能尽植树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以资代劳。要大力推行城市绿地、树木的“认建”、“认养”、“冠名”等绿化管理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要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德州市绿化管理办法》,对主干道两侧和重要节点的单位、庭院、居住小区进行绿化,重点包括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德州学院南校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城高中、华鲁恒升、华能电厂等136家单位和天宝嘉园、八里庄小区、德棉小区、顺康小区等81处居住区,通过拆墙透绿、拆墙建绿、破硬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把庭院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努力打造一批花园式单位、小区,实现绿色共享。城管部门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督促沿街单位落实绿化养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