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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话沧桑,千秋家国梦。这个春天,因为“中国梦”,庙堂与草野悠长共鸣。国有“中国梦”,县有“祁门梦”,法院人则有属于自己的“法官梦”。 每个人都有“最初的梦想”,或清晰或朦胧,或存于心底,或一闪而过。更多的梦想可能来不及细细梳理,而在庸碌繁芜的生活中日渐消逝。无论宏大如“中国梦”,还是微小如“我的梦”,如何让梦想照进现实?历览古今,环顾世界,没有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城市、哪一个人,在其前进的征途上不是镌刻着“为梦想而奋斗”。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我渐渐理解了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身上所背负的责任。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法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其作风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的关系,影响着司法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此,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明,扎扎实实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毕业那年,我曾在火车上遇见一名临近退休的法官。聊天中得知他在安徽某区法院勤勤恳恳做了30多年的审判工作,没有很高的职务,拿基本工资,孩子在外地上学。他说着他的工作,语气平稳,但不乏快乐。我问他,一般人工作5到10年就呈现出对于工作和生活的疲态,你一直在县内做这类基础的工作,靠什么维持你的快乐和活力?他盯着窗外说:“工作就是个良心活。农村的老一辈人,接受文化教育的少,懂法的更少。他们来法院,就是觉得这是个可以给他们公道的地方。我觉得要保护这群人的权利需要做很多的工作,不是每个人的诉讼要求都能达成的,我所努力就是争取让更多的人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他说他三十多年工作,没什么大作为,但他为老百姓做的每件事,都遵循他的良心,所以睡得好,心态也好。这个人姓张,我清晰的记得他讲到“良心”时,安心而满足的表情。 一个月前,和一个高中同学一起吃饭,她大学修金融,研究生阶段转学法律。她博客上的签名至今都是,希望能为中国法治的进步出一份力。她总认为中国的法律制度可以变得更好,并乐于参与这种完善的过程中。我问她,在你眼中什么样的法律和司法机构才是好的?你又想成为什么样的法律工作者?她想了一下说,法律必须是有尊严的,包括本身的尊严和让最多数的人获得尊严。自己一直希望成为忠诚而有信念的法律工作者,让更多的人从法律中获得保障。这个人25岁,始终坚持在网络、报纸、校园发表她对于社会不公正现象和司法执行不足的看法和意见,尽管有时言论并不成熟,但我看得到她的认真和中国未来法治建设的希望。 最平凡的个体也有自己的梦想,最微小的梦想也有自己的价值。“中国梦”,梦想生发的土壤;“祁门梦”,梦想坚实的底盘;“法官梦”,梦想扑闪的翅膀。家与国,民与城,共享骄傲与荣光,宏大叙事“中国梦”与个体命运“我的梦”交相辉映,照亮中国笃定前行的脚步。“中国梦、法官梦”,为了梦想,我们阔步而行。几十年来,人民司法工作栉风沐雨,无数次印证了一条真理:什么时候强调群众观念,人民司法就充满生机与活力;什么时候淡忘群众观念,人民司法就会走向歧路和险途。一部人民司法史,就是把“人民群众”不断大写、再大写的光辉历程。我所理解的“法官梦”正是这样书写的——有底线并让更多的人获得尊严。 为了这一梦想,我会坚持不懈的为之努力,让我们用对党的事业的无上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对宪法法律的无比坚贞,对平安法治的无上追求,在继往开来的伟大事业中,铸就一座座公正、廉洁、为民的时代丰碑!用青春与热血,书写自己不悔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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