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其明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独特优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统一战线应团结、聚合、调动各民族、各阶级、各政党和各种社会力量,化解、克服和排除各种消级、离散因素,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一、发挥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根本职能,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是坚持“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尊重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能力的建设。二是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国家大政方针、重要人事安排、重要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措施等进行充分协商,并形成规范的制度。三是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四是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完善政协的协商、会议、提案、监督、视察、调研等制度,使之既能够反映出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能够了解到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五是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人民团体中的作用,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职务,并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二、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环境
1、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提倡各民族相互交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经济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三方面的积极因素,坚持政府财政倾斜扶持、经济发达地区结对帮扶、少数民族地区自力更生三者相结合,组织和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通过捐资、助学、专业培训等形式,投身“光彩事业”开展智力扶贫,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2、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推进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宗教之间和谐相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和谐相处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务院颁发《宗教事务条例》,促进宗教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要依法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属地管理,及时掌握动向,提高防范、控制和依法处置能力;要依法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加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培养力度,加强三支队伍培训,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困难和问题;要依法巩固治理乱滥建的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思想障碍和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探索建立符合实际、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社区统战工作。社区统战工作是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向社会基层的拓展和延伸,顺应了社会转型过程中社区统战成员日益增多、统战工作社会化的趋势。做好新时期社区统战工作,能够及时了解统战成员的思想状况、实际要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社区,对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立足当前社区建设的实际,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如社区统战工作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学习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走访慰问制度等,这些制度要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社区建设的发展,不断进行充实、完善。二是建立有效的工作载体。社区统战工作要有活动场所、宣传阵地和工作手段,运用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吸引各方面广泛参与。要加强社区共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种人才、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三是不断完善服务。社区统战工作要打破以往的服务模式,在利用现有的各种服务窗口的服务网络,为统战成员办实事、办好事的基础上,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不断拓宽服务领域,选准最佳切入点,实现服务全覆盖和规范化、网络化,以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要求。社区在为统一战线成员搞好服务的同时,还要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4、妥善处理新的社会阶层的利益关系。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从总体上看,新的社会阶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他们勇于开拓,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必须把民营企业的科技人员、受聘于外企管理的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社会新阶层纳入统战工作视野。一是把他们团结组织在党的周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祖国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多作贡献;二是通过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更多人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三是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他们政治上给荣誉、社会上给地位、经济上给实惠;四是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采取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引导他们按照“三个结合”的要求,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与国家、自由与法规的关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健康成长。
三、发挥人才荟萃的突出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统一战线是智囊团、人才库,具有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汇聚了社会方方面面的专家学者,他们大都见多识广、学有专功。我们要善于引导他们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要鼓励党外知识分子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在本职岗位上开拓创新,把智力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发展优势。要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2006年是换届年,统战部门要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党外后备干部的考核和培训工作,下大力气培养一批与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有较大代表性和社会影响,有较强参政议政和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优秀党外干部和优秀党外人士,将他们安排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岗位上来,为党外干部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舞台。
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大以来,非公有制经济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综合国力的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加快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切实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真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二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引导非公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道路;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企业实际情况,创新管理思路,探索更加适合自身企业特点的管理结构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企业凝聚力的感召力。三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导。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安排,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发展企业的同时,更多地关注社会发展与进步,踊跃投身到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就业再就业和光彩事业中去,报效国家、服务社会、回馈人民,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人民的共同富裕尽一份责任。
五、加强统战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首先,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做统一战线工作,参加统一战线活动,带头模范地执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在统战系统的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党委统战部全面履行职能。统一战线工作要纳入党委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把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计划。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的党组织要搞好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其次,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大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交流和使用力度,不断优化统战干部队伍结构。统战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统一战线作为;要创新机制、重在建设,体现统一战线活力;要以人为本、提升素质,体现统一战线形象。努力把统战部建设成为“团结之家、民主之家、建言之家、温暖之家”。统战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自己成为“学习型、思考型、民主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干部。
(作者为沙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责任编辑:林运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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