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是一个坐落于申城最大的陆上交通运输枢纽所在地的基层检察院。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水平,连续12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5届荣获上海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被高检院评为“集体一等功”,涌现出全国优秀渎职侵权检察科、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2014年4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会上,荣获集体一等功。 一、扶正祛邪——法律尊严的捍卫者 执法先锋,打击犯罪宽严有度。针对闸北区流动人口集聚、社会治安状况复杂等特殊地域特点,该院干警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五年来,批准逮捕各类案件4277件5667人,提起公诉4872件6881人。积极应对新刑诉法施行,在案件数量激增64.1%的情况下,在全市率先实现简易程序案件100%出庭公诉。探索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制定《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得到高检曹建明检察长批示肯定。 反腐尖兵,职务犯罪打防结合。始终把查处损害民生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促进区域社会清正廉明。五年来,对各类贪污贿赂等犯罪线索初查380件,立案103件113人,查办了上海某物资公司李某贪污380余万元等一批大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创新开展海报、短片、微电影等多形式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其中视频作品《正视孩子的疑问》荣获最高检举办的首届廉政短片公益广告最高奖。 促进和谐,倾情巧化社会矛盾。高度重视涉检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和处置,为上海博览、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年来,该院共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500余件,实现化解终结、终结告知、上报核查三个百分百,控告申诉部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其中,承办的由中政委交办的全市首个利用网络舆情试图影响办案的信访案件被评为“上海市政法系统2011年度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精品案例”,成为全市检察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例。 二、创新监督——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有实效。完善捕前协商工作机制,健全“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深化不捕说理工作机制。公诉部门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高检院“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民行诉讼监督工作有突破。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民事行政监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解决民行纠纷的“检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动迁领域涉及3代10余人的动迁纠纷,被评为市检察系统“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并改编成评弹在全市汇报演出。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有措施。在全市率先完成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诉讼羁押期限同步监督,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在全市条线率先建立在押人员进出所问卷调查制度,会同看守所开展离所谈话,得到市委政法委肯定。 三、服务大局——社会管理的开拓者 紧密联系社区,拓宽便民利民渠道。加强社区检察室建设,安排35岁以下青年干警到街道、信访办等与群众直接接触的一线部门参与社区司法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收集举报线索等,建立派出所监督联系制度,推动检力下沉。 依托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五年中,通过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对见义勇为行为建议表彰,弘扬社会正气,共发出检察建议书202份,收到回复191份,回复率94.6%。 加强信息宣传,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合作宣传检察工作,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探索引入微博、网络直播等新媒体运用,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优化队伍——检察之魂的铸就者 加强班子建设,形成科学发展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领导干部。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模式和方法,实行党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创立二级管理三级考核机制,营造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认真负责、共谋发展的良好院风,被评为“上海市学习型机关”。 强化人才培养,确保队伍源动力。制定院“三优一能”评选标准和办法,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练兵活动。历年来该院有24名干警荣获市级“三优一能”称号,特别是在“优秀公诉人”评比中连续9届11人获得该项荣誉,并产生全国级优秀公诉人2人,成为全市唯一连续摘得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倡导青年干警利用高校资源继续深造,干警中研究生比例达38.4%,在读博士3名。搭建多种平台培养人才,多年来先后向市院、区委等输出优秀干部23人,其中提拔为局级领导干部3名,处级领导干部7人。 倡导先进引领,凝聚队伍向心力。高度重视干警思想建设。通过每年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身边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干警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其中该院王友春同志“扎根基层十三年,坚守法律夜门诊”的先进事迹,荣获“上海市精神文明十佳好事”,市院陈旭检察长批示全市检察干警向王友春同志学习,成为上海检察干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又一生动实践。 自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以来,该院立足新的起点,迎接新的挑战,全院干警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以更积极的态度、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府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