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议事效率,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工作规则》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研究讨论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要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交会议审议事项等的会议。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1、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2、公司经理层拟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3、研究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 4、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5、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6、研究部署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7、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事项; 8、研究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事宜; 9、通报重要情况; 10、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11、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12、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13、总经理确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第一周召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遇下述情况,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1、董事长提出时; 2、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4、有突发事件发生时。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等经理层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相关子公司负责人。 第七条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凡需要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 第四章 议事方式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最终决定的议事方式。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条 提交会议议案: (一)提交议案:常规议案由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提出。各部门提交的议案需经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与总经理沟通,确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的,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就议案提出自己的初步意见,业务部门负责按规定于每月第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之前送综合管理部; (二)确定议案:综合部汇总并报总经理审阅。由总经理确定具体议题。 (三)会前准备:综合部负责根据总经理批准的会议方案,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涉及重要改革方案、经营举措、以及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等重大问题,应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将通知和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议案提报人准备与会议人数相等的材料份数,提前一天送至综合管理部,以备会前分发。 第十一条讨论每项议题先由提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议案进行报告,报告要说明本议题的主要内容、前因后果、主要意见。 第十二条 与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出席会议人员未明确表示不同意见,视为赞同。经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与会人员须认真执行。 第六章 实施与督查 第十三条 综合部负责进行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议情况,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事项: 1、会议名称、次序、时间、地点; 2、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 3、报告事项之案由及决定; 4、会议议案、讨论情况和最后决定; 5、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记录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四条 综合部负责于会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纪要或决议撰写,经总经理审阅签发后执行。会议决议抄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等,有关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积极贯彻落实。公司综合部、监察室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资料由综合部负责整理保管,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