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华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此为动力,增强机遇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为我市实现全面建小康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一、牢记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新世纪新阶段必须忠实履行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应该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敌斗争,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对敌斗争,牢固树立敌情意识、政权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充分认识社会治安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研究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其发展变化的最新动向,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和区域整治。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多发性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跨区域重大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树立“恶性要案必破”的决心,严格落实杀人、爆炸、绑架等恶性案件侦破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打黑除恶、破案追逃、串并案侦查和大要案挂牌督办等侦查破案工作机制,真正把严打方针落实的日常办案的各个环节。要强化从人到案、从案到人、网上作战工作机制,积极拓展侦查破案的新领域,努力实现破案模式的新突破。
(三)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法制环境的高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积极防范、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加强对新的经济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学习研究,努力掌握新的经济政策实施后经济运行的规则,及时预测经济犯罪的发展动向,研究制定防范控制措施和打击对策。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跨区域和与有关部门协作机制,大力提高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水平。
(四)妥善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一是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分析预测,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掌握好政策界限,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精神,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定和管理措施时,采取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严格执行“三慎”原则和一线民警不得携带杀伤性武器的规定,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避免因举措失当激化矛盾。同时也要注意纠正把“三个慎用”等同于“三个”不用的错误倾向,对堵塞铁路公路、拦截列车、冲击围堵党政机关、打砸抢烧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必须依法果断处置。三是认真总结近年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研究处置策略和战术,有针对性地完善处置预案。加强对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适用法律研究。
(五)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安的社会化。根据市委提出的建设“平安三明”的战略构想,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公安机关内部警务运行整合。城关、城区全面实行治安巡逻公用电话亭IC卡考勤管理,提高在巡率。城市社区大力推行社区警务,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农村派出所加大撤并整合力度,在有条件的乡村设立农村警务站(室)。二是大力扶持发展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大力发展保安力量,保安人员在现有的基础上翻一番;巩固和发展社区治安巡逻队,妥善解决巡逻队员的经费保障问题;开发低保队伍的防范潜力,按照“低保人员有为社会劳动服务的义务”的规定,组织他们参与治安巡逻、防范。三是加强治安卡点建设。以公路收费站为依托,在省际、市际、县际交界口及城市、城区入城口设立治安卡点。四是建立完善区域联防机制。重点抓城区和相邻省(市、县)的边界联防。边界联防要针对流窜犯罪、跨区域犯罪问题,加强与周边地区公安机关的协作,形成信息共享、互促互动的工作格局。五是积极推广保安服务、物业管理、巡逻联保等社会化、市场化的治安运作模式。
二、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端正执法思想。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深入推进执法思想革命,切实改变那些不合时宜和错误的执法观念。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入手,以执法违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及耍特权、滥用强制措施、滥罚款为重点,深化执法教育整顿活动,坚决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权益行为的发生。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完善考评标准,健全考评机制,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全面提高;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班子建设,严格队伍管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切实把各级公安领导班子选配好、建设好。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把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想干工作、会干工作、干得好工作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岗位交流、任职资格、考试考核、责任追究等项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各级公安机关都要严格队伍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下大力气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警务督察。
(三)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强化教育训练。必须始终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全面实施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民警每年实战必训“三个必训”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训练体系,推广完善战训合一的轮训轮值训练模式,实现训练与实战的紧密结合。加强培训学校和训练基地建设,建设一所集业务培训、体能与技能训练于一体的标准民警训练基地。
(四)按照“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了“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全市公安机关要围绕这一目标,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后难、先个别后系统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五)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培育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继续深入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公安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要按照市委决定,深化学习白沙派出所活动,加大对白沙派出所这一典型的宣传培育力度。切实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形象危机处理机制,主动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统一规范公安新闻的“出口”,市局要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和警情预报制度。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采取各种形式增加警察与人民群众的交流,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三、坚持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刑侦和派出所改革,提高侦防能力。刑侦改革要在提高专业化水平上下功夫。要以创等级活动为抓手,调整和充实责任区中队,集中力量建好建强城市市区、县城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和各种专业队;加强刑事科技建设,用科技手段拉动和增强侦查破案的后劲;加强刑侦基础工作,拓宽获取侦查破案线索的渠道和视野;建立适应犯罪种类的专业侦查队(组),培养专家型的案侦指挥员、侦查员,提高侦查破案的专业化水平和攻坚克难能力。派出所改革要在做大做实做强上下功夫。做大就是要着眼于整合基层派出所,充实派出所警力,形成警力、资源的聚集效应。继续推进撤并部分农村派出所、建立中心所的改革,以精减不少于20%的农村派出所为目标,对全市办公条件差、警力少、案件少的农村派出所进行撤并整合,确保2004年底前全市每个派出所警力都达到5人以上,并在不设所的乡镇设立警务站。做实就是要以派出所为核心,推进多警联勤改革,优化警力配置使用,密切警务协作,规范警务运行,切实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优势互补,活力增强。做强就是要进一步明确派出所作为市、县公安机关派出所机构的性质,强化派出所防范、管理、打击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职能。
(二)积极着手警务运行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现代化、高效化、集约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快警务运行机制的改革。一是积极稳妥地着手110、122和119三台合一改革。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行交巡警改革。三是开展减少机构层次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机关,将警力充实到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从根本上解决管理层次多、机关化严重的问题。
(三)大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立足自身职责和岗位,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按照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会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改革。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对承诺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在户口迁移和办证办照方面承诺的“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的事项要不折不扣的执行。今后在治安管理中,主要以日常管理为主,不搞无目标的大检查、大清查,积极扶持行业自律自治,减少公安机关的直接管理、干预。要改变对暂住人口的管理模式,树立“善待民工”的观念。在交通管理方面,要大力推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尽量不扣车、不扣证。要继续深化出入境管理改革,在今年内实施“按需申请护照”工作。进一步实行警务公开,增加警务工作的透明度。
四、着眼增强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公安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公安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条和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的要求,逐步解决按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条件选配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问题。要完善公安内设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公安经费保障。全市公安机关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突出重点、逐步实施的原则,努力推动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按照即将出台的全省公安经费保障指导性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我市的实施意见。会同计划、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强警发展规划,落实好资金安排。
(三)进一步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能型的转变。我市公安科技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金盾工程建设为龙头,以发展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交通管理技术、消防技术、装备技术体系为重点,力争在2005年底前完成金盾工程一期建设,2007年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并以信息化带动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在推进科技强警的进程中,特别要重视公安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强化人才意识,抓紧研究和制定引进、培养、稳定公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政策和措施,解决好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问题。建立多种激励机制,努力为优秀人才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创造良好环境。(作者为三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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