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General rules for writing numerals in publications 前 言 9 u5 l1 y( Y& J# ]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835-2009《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与GB/T 15835-2009《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原标准在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中,明显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字。本标准不再强调这种倾向性。 ——在继承原标准中关于数字用法应遵循“得体原则”和“局部题例一致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措辞上的适当调整,以及更为具体的规定和示例,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操作规范。 ——将原标准的平级罗列式行文结构改为层级分类式行文结构。 ——删除了原标准的基本术语“物理量”与“非物理量”,增补了“计量”“编号”“概数”作为基本术语。 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卫东、覃士娟、曾石铭。 ——GB/T 15835-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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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上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以及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计量 measuring 将数字用于加、减、乘、除等数学运算。 3.2 编号 numbering 将数字用于为事物命名或排序,但不用于数学运算。 3.3 概数 approximate number 用于模糊计量的数字。 4 数字形式的选用 4.1 选用阿拉伯数字 4.1.1 用于计量的数字 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 1:-125.03 34.05% 63%~68% 1∶500 97/108 当数值伴随有计量单位时,如:长度、容积、面积、体积、质量、温度、经纬度、音量、频率等等,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 2:523.56km(523.56千米) 346.87L(346.87升) 5.34m2(5.34平方米) 567mm2(567立方毫米) 605g(605克) 100~150kg(100~150千克) 34~39℃(34~39摄氏度) 北纬40°(40度) 120 dB(120分贝) 4.1.2 用于编号的数字 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电话号码:98888 邮政编码:10087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网页地址:http://127.0.0.1 汽车号牌:京A00001 公交车号:302路公交车 道路编号:101国道 公文编号:国办发[1987]9号 图书编号:ISBN 978-7-80184-224-4 刊物编号:CN11-1399 章节编号:4.1.2 产品型号:PH-3000型计算机 产品序列号:C84XB-JYVFD-P7HC4-6XKRJ-7M6XH 单位注册号:02050214 行政许可登记编号:0684D10004-828 4.1.3 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 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物、现象、事件,其名称的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3G手机 MP3播放器 G8峰会 维生素B12 97号汽油 “5•27”事件 “12•5”枪击案 4.2 选用汉字数字 4.2.1 非公历纪年 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及其他传统上采用汉字形式的非公历纪年等等,应采用汉字数字。 示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庚辰年八月五日 腊月二十三 正月初五 八月十五中秋 秦文公四十四年 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 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 日本庆应三年 4.2.2 概数 数字连用表示的概数、含“几”的概数,应采用汉字数字。 示例:三四个月 一二十个 四十五六岁 五六万套 五六十年前 几千 二十几 一百几十 几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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