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到位” 履行主体责任 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基本政治要求,要充分履行好主体责任,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坚持认识到位。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在制度上、在部署上,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开。乡镇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 二是坚持制度到位。坚持用制度管人和管事,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制度保廉体系,让干部讲党性不去为,为法度不敢为,守规则不能为,察民意不忍为,真正做到以制度来监督权力、规范权力的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坚持保障到位。党委书记必须一以贯之,全过程支持纪委部门的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纪委履职,特别是切实增强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四是坚持落实到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干部,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