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要落到实处,机关工作就一定要做到“四思而后行”。从机关担负的职能出发,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举过头顶去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不会留死角,让人民群众满意就不会成为空话。怕就怕有的机关做了,有的机关不做;有的机关做得好,有的机关做得不好。每个机关大体都有四件经常性的事情需要做好: 制定政策思群众所盼。哪些群众有困难,对哪些群众不公,这就是政策制定和调整的着眼点。机关出台政策要惠民,而不能想着利己。政策是社会平衡的调节器,不应偏向一部分人,损害另一部分人。 布置任务思群众所能。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如果每个机关部门同时下达一个任务,到了基层就变成几个任务,甚至几十个任务。面对这么多任务,基层能不能完成?群众能不能承受?这必须考虑。所以,机关下达任务要统筹,要得当,要考虑基层与群众的承受能力,要让基层自主开展工作,不给基层工作增添负担。 处理问题思群众所难。对于机关来说,一个群众的事处理不好可能只是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差错,但是对那个群众却是百分之百的损失。机关干部在问题和矛盾面前应敢于担当,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矛盾中奉献才智,彰显政绩,这应当成为衡量机关和干部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准。 开展活动思群众所需。开展活动给工作带来了生气,但不应为搞活动而搞活动。要达到什么目的?群众需要什么?机关要认真调查研究,以此来设计活动。活动总要动用一定人财物,但不要劳民伤财。形式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只管做了而不管效果。加强对各种活动的成效评估,应当成为推动机关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