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青岛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以市办实事为重点的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市办实事进展顺利
市民政局牵头承办的市办实事共2件3项。截止6月底,“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提高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提高低保标准”这两项已全面完成。自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和350元,增长11.1%、22.8%;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工作实现常态化,每月随低保金发放。目前,已为805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671万元。
“实现困难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这项实事,市内三区、城阳区、黄岛区、莱西市、胶州市已全面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其它区市正在落实资金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截止6月底,全市已服务困难老人3096人,完成任务总量70%。
(二)改革任务稳步推进
1.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制定出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方案》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推广方案》,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实施“一业多会”,鼓励适度竞争;取消和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改革以来,全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159家,占登记总量的31.5%。
2.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指导各区市开展大救助工作,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探索解决“救急难”的有效途径。经过开发、测试、部署实施,建立了大救助信息平台,于6月1日在城阳区、莱西市正式开展应用,救助数据进入平台流转。
3.推进养老制度改革。全市有5个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有7处日间照料中心交由社会组织参与运营。培育30个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为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实现从政府直接办服务向政府重点购买服务的转变。将我老秘网市养老机构设置许可的床位数由50张改为10张以上。
4.改革社区治理体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化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能定位,解决职能交叉等问题;明确社区工作准入等制度,解决社区“行政化”的问题。
(三)民政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社会福利工作有了新进展。加大了养老机构建设力度。上半年新增养老机构9家,新增养老床位3014张;4处社会福利中心投入使用,其余4处将在年内全部投入运营。已完成《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初稿;发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制定了服务标准和服务程序。上半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达11.84亿元;慈善总会募集善款2650.9万元,支出1467.8余万元,4万余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扎实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全市5919名民政干部签订《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完成8.7万户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建立民政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为3.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386万元,为7554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441万元,救助力度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36%和24%。顺利完成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第六个“国家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增强了我老秘网市应对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城乡社区建设有了新发展。出台了《关于深化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城市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社区各类组织的职能定位,完善了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了对社区工作人员分类管理。与市委组织部共同成立了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材料编写小组,筹备两委换届工作。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现新突破。开展了我老秘网市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调研。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实行容缺受理,提高了审批效率,上半年办结685件,满意率100%,提速73%。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一年未年检的8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13家社会团体给予警告处罚。开展了社会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目前已抽查社会组织31家,撤销了3家非法社会组织。组织专家对首届青岛和谐使者进行了评审,评选出12名首届青岛和谐使者。
---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做好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清明节期间,接待祭扫群众达40.84万人次;举办了春季骨灰撒海活动,713具故人骨灰撒入大海;继续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上半年免费办理遗体火化等 28000具、为丧属节约经费3430万元;制定了《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出台《青岛市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上半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38208对、离婚登记10127对。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00多人次。
---优抚安置、双拥复稳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立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今年市内三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15731元,“八一”前发放到位。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制度,消除了“三属”定期抚恤金城乡差距,全市实现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015人。组织全市456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双考”安置理论考试。加强对军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工作。双拥工作成效明显。完成“西太海军论坛”保障任务、第九届孙子兵法国际研讨会和省政府军民融合发展调研工作。截至上半年,完成青岛市军地互办实事项目18件,办结率60%。加强矛盾排查和化解,确保了全市民政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三院”整体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市老年公寓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年底前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程已主体封顶,年底前竣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进行主体施工,计划7月中旬封顶,年底前交付。2014年“千万平米”社区和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今年计划投资11.296亿元资金,目前已完成投资4.367亿元,新开工14.65万平方米,竣工8.06万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解放思想不够。民政工作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存在创新思维不够、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宗旨意识不够强。仍有少数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不能带着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服务;干部队伍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有些工作进展缓慢。如:“制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这项工作,需要待国家关于行业协会政策出台后,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四是招商引资工作困难较多。一直没有签订投资协议,与区市缺乏信息互联,不掌握、不熟悉区市土地、税收等政策情况,意向企业落地存在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编制2013-2020年《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暂行规定》。抓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2.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出台《加快我老秘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全市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可持续的社会组织发展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园”从单一行政培育模式向政府引导、社会自我发育以及项目孵化培育等多种模式共同发展转变;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3.有序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制定《青岛市政府部门进入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和《政府部门进入社区工作目录》,严格实施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严密组织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有序有效推进。
4.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出台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施细则;整合救助资源,构建起区(市)、镇(街)两级联动、全面覆盖的救助管理体制。
5.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做好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出台《经营性公墓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登记,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6.做好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继续提高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制定《青岛市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组织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完成第六批军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报批工作;继续督办2014年军地互办实事落实情况;做好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城迎检准备工作。
7.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加大争取力度,确保年内配齐基层人员,加强基层民政队伍能力建设。注重培养和宣传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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