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4年国家层面关注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重要动向,文化部和财政部日前出台《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早在2011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问题的公报上,就曾提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特色文化城市”的要求。
特色文化产业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对于发展壮大文化软实力意义重大。如特色文化产业中的中医药、武术、瓷器、湘绣、苏绣、剪纸等,早已成为中华文化的特有符号。然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既有文化产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亦有其个性化问题。对此,《瞭望东方周刊》日前专访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孙若风,在他看来,特色文化产业可以作为整个中国文化产业的基础和源泉。
为什么雷同和“雷人”
《瞭望东方周刊》:什么是特色文化产业?它在整个文化产业和当今中国有何地位?
孙若风:特色文化产业,就是依托地方文化资源或者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换、科技提升、市场运作所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依托区域性和民族性的资源转化成产品,才算是特色文化产业。另一方面,我们目前强调的就是传统的、民族的东西。
当然,也可以广义来理解:整个中国的文化产业都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其他还有诸如数字文化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可能不是很直接,但是它也应该体现民族精神、民族风格。特色文化产业涉及多个地方、民族,而各地方、各民族的文化共同凝结成中华文化,这就是中华文化精神。
这种文化精神在整个文化产业中都应该表现出一定的内在精神和气质。我们也希望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一种导向、一种氛围,推动整个文化产业去植根于自己的土壤,去寻找自己的故乡。也就是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中国特色。而特色,是中国文化产业立身之本。
现在文化产业发展遇到了一些瓶颈。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也谈到,抄袭模仿、建筑奇奇怪怪。现在建筑要么雷同、要么“雷人”。这凸显了文化产业资源的源泉、创意源泉不足。
出现这些雷同和“雷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依托于自己的生活、远离了自己的土地。这个土地就是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如果这个特定的文化氛围没有感觉到,或者说不足,就不可能发展。
在全球文化产业链中,我们还是处在低端,也就是“微笑曲线”,创意和市场两个大头环节都在人家那里。要解决这个问题,再天马行空的想象也得依托于脚下的土地;再有有如神助的灵感,也离不开自己的环境。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就是希望引导创意工作者关注自己的生活,从生活中寻找灵感。
特色文化是这一区域、一个民族千百年来共同创造的,也特别容易形成一定范围的共鸣。各个地方的特色文化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认同,也是文化消费很重要的基础。一个文化产品为什么受人喜欢?是因为它既有特色,又能引起共鸣,这是差异性和普遍性相结合的问题。差异性的基础就是特色。如果我们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起来,对于文化产业,在创意、消费上都能形成一个更加积极、良性的基础和源泉。
传统文化不能曲解,也不能作茧自缚
《瞭望东方周刊》:说到区域的、民族的,大家可能首先想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什么要把它们作为产业?每年拨款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是很好吗?
孙若风:文化产业首先是文化,依托文化资源、传播文化内容,产生的影响也是文化的影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倡导的。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习近平同志围绕文化建设作了很多指示。对于传统文化,他讲得比过去更多、地位也放得更高。
我们希望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来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播和传承传统文化有多种方式。“十二五”规划里讲到文化工作,大标题就是传承和创新。整个文化建设都可以从传承、创新的角度来认识,这是文化建设的一个任务。
公共文化服务有这个责任,文化产业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文化产业不仅是一个新方式,也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在西方国家,他们的传统文化、国家精神,有所谓公共文化服务内核的一些东西,也通过文化产业来传承和发展。比如美国电影,是一种公共文化产品,也传承文化、弘扬国家精神,它对我国产生影响也主要通过市场。通常讲“三片”就是“芯片、薯片和大片”。他们自己的专家也讲,最强大的不是武器,是爵士乐、大片这些东西。
这些年始终有一种声音,批评对传统文化的利用会导致它的扭曲和破坏。我认为,这种声音有重要的提醒作用,而且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对传统文化、民族特色文化过度开发、滥用的问题。市场使用这些资源的时候,会选取最有商业价值的部分。但它们是一个完整的东西、是一个生态。如果提取某个方面的核心部分,导致一些误读,确实需要注意。
这种提醒很重要,但是传统的东西也不能让它隔绝。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断传承过程中,始终是和生产生活结合在一起的。现在非要人为割裂,画地为牢,只能让它窒息。
让它们融入到生产和生活中,这是一种最积极的保护方法。利用也可能是婉转的利用,或是选取某一方面,但不应该是一种误读。只要不是有意曲解误读,把它们与时尚相结合,这是我们应该鼓励的。这也是文化产业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传统文化需要弘扬、传承,就不能作茧自缚,僵死、封闭的方法只能导致其衰竭。所以在目前情况下,通过市场的办法、产业的办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或者复兴中华文化,是一个新的渠道、新的兴奋点。
其实从生产、营销到消费,整个过程都是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过程。这个过程比过去要丰富、饱满得多,而且是通过消费者自主选择去接受文化,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送给你的票和你自己买票产生的传播效果完全不同。这是我们搞特色文化产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
历史文化积淀带转化为文化产业带
《瞭望东方周刊》:能否介绍一些特色文化产业的重点内容?
孙若风:现在围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了一些项目。比如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以后我们考虑还可以形成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长江文化产业带、茶马古道文化产业带,等等。
历史上很多东西,民族迁徙、商贸路线最后都成了一个文化路线,我们现在就是把已有的历史文化积淀带转化为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是在2008年四川地震之后提出的,根据中央部署,不是简单地把旧有的生活恢复,而是结合重建搞成了一些文化旅游城等等,现在做得非常好。羌族文化如果再不保护就不行了,但保护它就要依托文化产业,于是最终提出了藏羌彝文化走廊。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路线发端于西北地区,大致从西北到西南,陕西、青海、甘肃,然后进入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这是一个民族迁徙带,虽然名字是藏羌彝,实际上在这个走廊里活动的有十几个民族,甚至几十个民族,当然有些民族已经消逝。“藏羌彝走廊”作为一个概念最早是从学术界来的,而且在海外也是比较热门的研究领域。真正产生影响的是费孝通。
在历史上有这样的积淀,四川地震后经过反复酝酿和推动,开始启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问题提出来后,显然它很有代表性,也成为特色文化产业中的国家重点项目。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也是如此。作为国家战略,文化应该先行。因为文化起来了,才能形成一个共同的东西。
《瞭望东方周刊》:民族地区发展特色文化的实践也有很多年了,有工艺品输出,也有民俗村等形式,这一次在模式上会有什么不同?
孙若风:2014年文化部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除了藏羌彝文化走廊等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发展,我们将着力推动《指导意见》提出的其他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通过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国范围内特色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以及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面向全国征集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还有建立特色文化品牌认证和发布机制,支持各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
这次除了国家财政支持外,也在探索基金的方式,可以让更多企业受益。保护民族特色文化做了很多年,现在大家慢慢认识到公共服务和文化产业是分不开的。因为大量民族、民间艺术是和产业相结合的,要通过产业达到育民、乐民、富民的作用。这形成一种潮流,也是目前保护它们很重要的方式。
从2014年起已经搞了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得到了财政支持,以后支持可能更大。但做这些还是以示范性为主,要资助一些地方,但不会太多。
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包括搞博览会、交易平台、人才培养,这些是国家层面要做的。文化产业,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有工业标准,但其中确实要把握好分寸。手工和工业生产,最直接的区别就是价格,我认为是可以分层次的。机器参与有它的问题,因为搞特色文化产业很注重手工,手工产品能够体会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能够体会到这种温暖。
机器、科技参与能解决一些问题,但也有弱点,有一些价值的流失。如何取得平衡,这也是需要我们研究的,但机器化生产不能排斥。另外,我认为,工业化运用于民族民间工艺,除了生产环节,更重要的还是整个产业链的提升,特别是营销环节,使其能够适应现代市场体系。我们应在产业链上下更多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