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人口与 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暨考核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结合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经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计生领导小组同意,对我单位实行如下目标管理。 一、计划生育体制完善,有阵地、有班子、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方案。有文件资料、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有工作台账、有育龄妇女档卡,有日常工作记录。与下属单位或责任人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按时上交报表。每月29日至30日上报,并实行签名制。报表要求全面、及时、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多报。 三、加强对本单位的已婚育夫妇(包括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做到无不符合政策生育,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要签订管理合同,完善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资料,做到准确无误。 四、认真履行各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及时参加各种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单位在办理相关证明、证照或实施部门职能时要严格查验计生相关、证件和通报相关情况;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兑现本单位独生子女保健费保健费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五、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州及相关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与考核,并完成相关工作指标。(出现一般问题扣1分,出现严重问题扣3分)。 以上工作职责,务必尽责履行,年终考评组将根据季度督查、半年抽查,综合平日工作等情况按分值进行考核记分。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