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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 创建农业品牌 发展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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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老秘 发表于 2009-2-20 10: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创建农业品牌 发展现代农业

●黄友杰


  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品牌带动战略,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一主线,积极培植创建农业品牌,全市的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农业品牌创建氛围逐渐形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专门建立了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意见,连续几年出台相关优惠激励政策,对获得各级农产品名牌和著名商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基地认定的进行奖励,有力推动了全市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市政府对2007年度获得“三品”认证产品进行奖励,对获得有机食品标志的3家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27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31产品,每个产品0.2万元奖励。品牌就是效益、品牌就是竞争力开始成为部分生产经营主体的共识,一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和质量认证,创建自己的品牌。2007年全市获得“三品”认证的企业40家、产品49个(比上年多14个),位居全省第一。消费者越来越讲求产品质量,把品牌作为识别农产品品质的重要标志,优质名牌农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全社会品牌意识有所增强,品牌氛围逐渐形成。
  (二)农业品牌创建内容丰富。全市现已拥有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目前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建宁莲籽、永安莴苣、尤溪金柑、清流豆腐皮、永安闽笋干等,总数量居全省前列;大田、尤溪、沙县、永安、明溪、宁化、清流等7个县(市)列入福建乌龙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全省35个县);获福建省名牌产品20家企业,占全市获省名牌产品总数的23.81%;获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6家,占全市获省著名商标总数的11.76%;获有机食品认证的有6家企业、29个产品,在全省名列第四;获绿色食品认证的有34家企业、43个产品,位居全省第四,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88家企业、123个产品,位居全省第四。特别是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取得两大突破,宁化、明溪县首次有产品进入绿色食品认证名单,大米、食用菌产品首次进入绿色食品认证名单。
  (三)农业品牌带动了产业发展。品牌农产品的发展壮大,既带动和促进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建设,也带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增长。永安莴苣于2007年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带动了莴苣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2007年永安市秋冬季种植飞桥莴苣8万亩,产量20多万吨,增产3万吨,产值2亿多元;种植农户达2.4万余户,占永安市农户总户数50%,种植户户均收入5567元;同时永安飞桥莴苣畅销11个省市和香港地区,吸纳了3万多农户加入到飞桥莴苣生产、运输、营销等行业中,带动相关产业增收1500多万元;特别是今年2月份以来,莴苣收购价格持续走高,月平均收购价格达到1.5元/公斤,较去年增加0.4元/公斤,仅二月份上市莴苣面积1.5万亩、3万多吨,此项增加农民收入达1200万元。
  二、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强化领导。为了做好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全市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讨论和分析创建农业品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作为创建农业品牌的重点工作来抓,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为农业品牌创建提供了组织保障措施。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农业品牌的工作目标,市农业局认真研究和分析全市农业区域优势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现状,制定了《三明市创建农业品牌实施方案》,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级农业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并建立激励机制,把创建农业品牌工作纳入年终农业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使创建农业品牌工作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开展调研,突破重点。为了加快认证工作进度,多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下县到乡、跑村进企、深入基地开展资源调查摸底,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和乡村努力创造条件,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促进全市农产品优化升级。通过调查研究,也筛选出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作为重点,加以培植,从而加快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进度。
  (四)加强指导,提升质量。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做到主要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都有标准可依,提高农业企业和农民的种养技术水平;在农业155服务网络设立了“三品”申请认证的服务窗口,方便申报企业直接上网咨询,提高服务时效;对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加强监督与管理工作,确保获标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度。同时,对用标到期的企业鼓励其继续申报,做好保牌工作,为农产品争创品牌提供技术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我市农业品牌个数不少,但由于对所培植的品牌宣传力度不够,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影响力不大、知名度不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能充分体现。
  (二)培植后劲不足。经过几年培植,规模较大的、条件较成熟可培植的企业已陆续培植创建品牌,今后可认证培植品牌的企业将逐年减少,品牌培植的后劲不足。
  (三)重创牌轻保牌。有些企业对创建品牌积极性较高,但对创牌后的保牌意识不够强,未能按照创牌的有关规范进行运作,影响了品牌的美誉度。
  四、应对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创建农业品牌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办事机构,改善工作条件,把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政策引导,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品牌经营。各级农业部门今后重点加强农业“三品”(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一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牌(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的认证和申报工作。
  (二)发挥优势,培育主体。对全市农业资源进行一次再摸底、再调查,充分挖掘和发挥各自的资源比较优势,筛选出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以培植,使之真正能成为本地的特色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要进一步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规模数量的增长、产品质量档次的提高、带动辐射能力的增强,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区域优势,起主导、支柱作用的农业品牌。同时,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使之在创建农业品牌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建立基地,夯实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闽西北绿色产业带的总体规划,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重点要做好绿色产业带品牌农业基地建设的规划,结合“一村一品”,着力加强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笋竹、畜禽和水产等特色产品的基地建设,拓展基地规模。立足各地的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主导产业和产品,扩大生产基地规模,为品牌农业发展夯实基础。
  (四)狠抓质量,把握核心。要进一步推行农业标准化进程,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三大体系建设,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同行业先进标准,做到产品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提高农产品的内在品质;要加强农业“五新”推广,提高科学种养技术水平,实现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高“三品”的认证率。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和质量监测,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五)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农业155网络平台等媒体的作用,集中宣传、广泛推介我市农业品牌,介绍品牌战略、品牌产品、品牌政策、品牌信息等,既引导企业提高对品牌的认识,又提高公众对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在三明农业155信息网上开办品牌农业专栏,开展网上展示,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要积极组织有关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相关的农产品博览会、招商会、展销会等活动,扩大影响,增强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认真总结各地农产品品牌建设好的做法和经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树立榜样,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营造一个推动名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协作,建立机制。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共同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机制,加大对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重点农产品品牌基地建设和品牌培育。继续执行《三明市扶持优势品牌若干规定》(明政文[2004]48号)和《关于调整获得国家级名牌奖励金的通知》(明政文[2004]91号)及《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三明市“十一五”品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办[2005]66号)的奖励办法。同时,继续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通知》(明政文[2006]22号)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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