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川县在届市级文明单位复查报告
根据洛阳市《在届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创建工作测评体系》,伊川文明委组织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对伊川县2012-2013年度在届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年度复查,现将复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查对象 市级在届文明单位共14个。其中:2012年6个,分别为伊川县总工会、伊川县公安局、伊川县卫生局、中共伊川县委党校、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川县第二高级中学。2013年8个,分别为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川县广播电视局、洛阳动漫创意学院、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市伊川分公司、伊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伊川县实验中学、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二、复查过程 2014年10月23日,我老秘网县就复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10月30日至31日对在届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一是成立了由县文明委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复查考评小组,按照《洛阳市在届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创建工作测评体系》要求,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评一年来的创建工作成效;二是就在届市级文明单位的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等情况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三是查阅了各文明单位2014年度创建活动资料,了解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四是结合文明单位硬件建设、创建氛围、创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保持程度;五是着重考察本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道德建设、法治建设、诚信建设、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传播等;五是综合以上复查情况,对在届文明单位给予评定,并将评定情况提交县文明委审定。 三、总体情况 复查结果表明,大多数文明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文明单位的标准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制定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起到了表率示范作用。 1、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各单位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普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干部职工参与抓、各级层层抓的工作格局。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了“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统一考核。并且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必要的保证和支持,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活动、有奖惩,确保创建工作落到了实处。 2、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各文明单位都开办了道德讲堂,开展道德模范宣讲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各单位以志愿服务为着力点,成立了志愿服务队,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开展文化科教卫生文体下乡进社区活动。各单位成立了网络传播志愿服务队,注册微博、博客、论坛,传播精神文明。 3、创建特色鲜明。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群众性活动。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型单位建设,我们的节日活动,评选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活动,调动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创建荣誉感;各单位以报刊、网络、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理念,展示创建成果,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单位创建舆论氛围。 4、民主管理、遵纪守法。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5、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存在问题 复查中,发现创建工作中还存在着少数单位对创建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法治建设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不力,致使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伊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原副校长姚遂立利用主管教学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三次非法收受山东金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员于家亮现金5万元,并在该校选择用教辅资料和结算书款方面为其提供帮助。2013年8月2日,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法院(2013)伊少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姚遂立犯受贿罪,判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3年12月31日县监察局给予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1月3日,县纪检委报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姚遂立开除党籍处分。据此,县文明委决定向市文明委提出申请,撤销伊川县第二高中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五、在届市级文明单位复查成绩 按照《在届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创建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复查实行百分制考核,除伊川县第二高中外,13个在届市级文明单位的分值均达到85分以上。具体结果如下:
伊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