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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明台农业合作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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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秘书 发表于 2009-2-19 15: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加强明台农业合作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阎伟强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明台农林交流与合作工作,借助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和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实验区两个平台,强化明台农林交流与合作,引进台资农林企业和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和优良品种,推动了海峡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
  一、主要成效与特点
  1、构建了明台农业投资平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各项优惠政策规定,并配套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积极鼓励台商投资我市农业。对进入我市试验区的台资农业项目,除给予省、市现行的鼓励外商投资和加强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优惠规定外,还在产业化经营、税费、用地、信贷等方面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支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每年确定一批试验区基础设施项目,加强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和农田水利等工程建设,逐步改善试验区的投资硬环境。近年来,我办先后向省上争取大田县闽台茶叶科技合作、沙县台湾优质花卉引进?推广、清流县台湾蜜雪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建宁县台湾黄花菜示范基地建设与加工等七个省级闽台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扶持。连续7年在江苏、上海、浙江以及本省沿海等地开展农林招商活动,并组团参加了“6.18”、“9.8”等多场大型招商活动,借助展会平台,增进与台湾农业企业和商(协)会的沟通联系,强化明台农业合作。截至2007年底,全市累计批办台资农业企业119家,总投资6505万美元,利用台资4176万美元。
  2、拓宽了明台合作交流渠道。一是通过以台引台拓展交流合作渠道。台商许良远先生在清流林畲创办了桦信茶果公司,其加工的“台湾软枝乌龙”多次在茶文化交流会上获奖。通过许先生的介绍,又引进了台商林诗浚先生创办俊兴果业公司,台商刘定丰先生在李家乡创办青龙果蔬公司,并介绍吴隆振、刘必宜等台商到清流创业。二是利用商会、协会中介拓展交流合作渠道。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与台湾客商和同业商会、协会的沟通与交流,吸引台湾有关社团和各专业商会、协会组团来明参观、考察或投资,增加业务对接机会。三是通过技术交流拓展交流合作渠道。累计邀请了84个团组1508人次的台湾农林界客商来明考察农林项目,促成12个团组166人次的我市农林界专家、技术人员赴台交流考察、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了明台两地间的沟通和联系,推进了合作共赢。
  3、引进了优良品种和新技术。在继续引进优良品种的同时,集中突破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以及先进管理模式等重点领域的合作,通过引进一个品种,消化一项技术,带动一方农户,建成一片基地,进而形成一个新的出口品牌,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统计,至目前共引进台湾新品种169个,推广面积10.05万亩,引进台湾新技术48项,推广面积2.48万亩。一些优良品种栽培面积逐年扩大,遍布清流、建宁、大田、明溪等县。如台商独资企业清流青龙果蔬有限公司,从台湾引种蜜雪梨,引进高接换种、矮化修剪、有机肥应用、分级包装处理等实用新技术,建立了1000亩蜜雪梨基地,辐射带动清流县农户种植蜜雪梨1.45万亩,推动了清流县优质水果产业的快速发展。大田县大方广茶业有限公司通过引进台湾先进的加工工艺技术和台湾翠玉、铁观音、金萱等优良品种,开发茶园700亩,带动农户建立茶叶基地3300亩,屏山乡茶园面积由1998年的800亩发展到现在的8600多亩。
  4、开辟了明台林业合作新途径。以林业合作实验区的林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森林食品加工、生物多样性保育、森林生态休闲观光、林业科技开发等6个合作区为平台,稳步推进海峡两岸林业合作与交流。去年,全市新批办涉林台资企业4家,总投资513万美元,利用台资362万美元;并引进4个台资项目,总投资3800万美元,合同利用台资3650万美元。林博会升格为国家级专业会展,第三届林博会上共签订合作项目219项,总投资183.24亿元,其中台资项目12项,总投资1.48亿美元,合同利用台资6173万美元,是上届2750万美元的2.24倍。同时,全市先后邀请台湾原住民产业发展协会、中华两岸农渔牧经贸暨科技文化发展促进会、新党主席郁慕明先生助手柯法鑫等团组,共25批145人次来明观光考察和洽谈投资。
  5、创建了台湾农民创业园。2006年5月,市政府批准建立清流台湾农业创业园,规划总面积17万亩,建设“五区一会”,即金星加工区,总体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一期开发的2平方公里已于2005年底动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900万元,现有泰星工程机械、盛德机械、九龙木业等多家企业入园,为机械加工、林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奠定了良好基础。花卉苗木产业区,规划面积5.5万亩,已初步形成苗木花卉基地1.7万亩,培育苗木花卉龙头企业17家,并组建了县苗木花卉协会。名优茶果种植区,规划面积5万亩,已形成优质茶果基地4.6万亩,其中翠冠、蜜雪梨等2.5万亩。特色养殖区,已建成水产品生产基地4.5万亩,其中台湾宝石斑、澳洲石斑等优质鱼网箱养殖基地、李家鲜水冷水鱼养殖基地等初具规模。生态休闲旅游区,九龙湖景区、嵩口温泉休闲度假村、灵台山等正在高起点规划建设中,进一步丰富生态景观游内涵。三明市清流台商联谊会,在城区规划建设台商联谊会综合大楼,兴建“台商之家”。目前,台湾农民创业园累计创办农业台商投资企业12家,计划投资4910 万美元,已投资800多万美元。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些同志认为,抓农业项目,尤其是对台农业合作项目,工作难度大,花费精力多,对增加地方经济总量、财政收入的作用却不大,因而工作积极性不高。有些同志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上,对台资农业企业落地后则轻于关心扶持,不能及时帮助解决台商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影响了台资农业企业的发展。
  2、合作规模总体偏小。在我市投资农业项目的台资企业普遍存在投资规模小,总量不大的现象,平均合同利用台资不足60万美元。且大多数台资农业项目科技含量不高,技术力量不足,运用生物工程技术、现代先进加工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品牌产品不多,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不强。
  3、交流合作层次不高。由于前几年台湾当局的限制,两地农业高新技术得不到充分的交流,贸易渠道不畅通,还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合作机制建设滞后,在农林高科技、信息交流共享、人才培训、营销服务等高层次领域的合作未有突破。
  4、产业对接不够深入。有些地方的产业发展规划滞后,项目策划针对性不强,可行性差,加上品牌农业少,以致很难利用当地特色和优势招商,影响农业产业对接。尚未建立合理的分工合作、互补互利、务实有效的产业对接机制,农林产业无法实现全面、深入的对接。
  5、扶持力度不够有力。随着农业生产需要扶持的项目不断增多,加上市、县两级财政困难,难以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明台农业项目。农村土地分散经营,流转集中难度较大,使一些需要大面积连片开发的种养项目难以实施。同时,据台商反映,台湾农民在台湾可申请几百万元低息青年企业基金,而在我市不仅没有创业基金,而且台资企业的地面物、厂房、设备等很难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申请生产经营性资金无法实现。
  三、对策与建议
  1、立足共赢,不断拓宽明台农业合作新领域。一要不断拓展合作的内涵。以粮食、果茶、林竹、蔬菜、花卉苗木、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加工合作为重点,引进台湾优良品种和设施园艺、植物组培等高新适用技术,推行优质高效和现代加工模式,建立若干个以高新技术为主的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加速我市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二要不断扩大合作的领域。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的基础上,要加强明台农业信息、科技、教育、农产品贸易和农产品运销体系建设的合作。三要强化中介组织交流与合作。结合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认真研究和借鉴台湾农会、农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产品市场调节、高品质深加工、对外销路、利益平分和透明化服务原则等方面经验,大力加强明台农业组织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和扩大我市的农业企业和农业中介组织与台湾农业中介组织在各个产业领域的全面合作。四要联手拓展国际市场。根据产业优势互补原则,发挥明台各自优势,合作推进两岸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两岸农业的国际竞争和可持续能力,共同拓展国际市场,创造互利双赢的局面。
  2、主动作为,积极拓展明台林业合作新途径。借助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平台,加强与台湾农林科研机构、农民团体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与台湾农林界的专家、学者、工商界人士和各级农会、商会、各行业协会(公会)等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明台农林科教、信息、项目和人员的双向交流与合作。全力打造六大合作功能区,大力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促进林产品加工、生物医药及中成药开发、森林食品加工、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苗木花卉繁育、生态休闲观光合作区和林业科技开发园区建设,提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产业链为主线,加快建立和完善明台林业合作导向机制、对接机制,重点策划生成和推出一批与台湾林业外移相对接的招商大项目、好项目,有针对性地承接台湾外移的林业产业,力争在重大项目招商上有新的突破。
  3、强化措施,不断创新明台农林合作新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央、省里一系列惠台农业政策措施,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明台农业合作方面先行先试的政策。要加大对明台农业合作项目的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明台农业合作项目。整合各部门明台农业合作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统一申报,专家研究论证,资金统一管理的模式,科学利用明台农业合作项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对台商的服务工作,用足、用活、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明台农业更快更好发展。加强对台商服务,继续在台资农业企业审批、办照、用地、税收、通关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台商投诉协调工作,完善台商投诉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台资项目跟踪服务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台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组织两岸农业专家深入基层,就两岸农业合作中的技术、管理和示范推广问题开展咨询指导服务。逐步建立激励机制,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对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台商和有关人士予以表彰鼓励。
  4、全力打造,加快构建明台农林合作新平台。要更加注重加大产业招商的力度,充分利用我市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办好林博会、农业专场招商会,用好“6·18”、“9·8”等平台,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到我市兴业,争取在招商和签约项目上有新突破,争取在引进台湾大公司、大财团上有新进展,力促与台湾农林合作对接有实质性的成效。要更加注重以外引外招商,要在先行落户的农业企业中,选择有代表性、影响性企业,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优惠倾斜的政策,让投资商赚到钱,使这些企业成为本地对外招商的活广告、靓点招牌,让其他台资企业慕名而来投资。加快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和以明溪县南山、沙县柱源、大田县屏山为主的12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集中力量搞好园区的道路、水利、农田等基础设施,为发展明台农业夯实基础条件。加快明台农业合作名优农产品良种推广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在明溪县建设辐射闽西的台湾农作物新优品种推广中心,抓好清流县台湾蜜雪梨、大田县台湾茶叶、建宁县台湾黄花菜等良种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借鉴台湾发展品牌农业的经验,注重以发展品牌农业为重要手段,提升合作层次。通过明台农业合作,吸引更多的台湾高端农业企业来明投资,发展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生产,打造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的名牌农产品。
  5、加强沟通,共同凝聚明台农林合作新合力。加强对台农业合作工作小组和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重点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信息网络和信息发布与工作通报制度,帮助协调解决台商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台湾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我市招商引资中的优惠政策、优良社会环境、优势资源以及招商项目等,扩大三明在台知名度,吸引更多台商来明观光考察、投资兴业。正确处理好台胞与当地农民之间的关系,尤其要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台资农林企业提供宽松的投资环境和良好的创业平台,吸引更多的台湾核心农民来明创业。
  (作者为三明市委农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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