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坚
三明市统计局自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以来,不断规范和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以统计执法为契机,大力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法治氛围 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和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们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让社会知统计、懂统计、理解统计、体谅统计,增强统计与其他行业的共同语言,扩大沟通渠道。一是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中心的教学内容,在党校举办的中青班、处级班、组干班、妇干班、科级班等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统计法知识课程,提高各级、各单位领导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他们学习统计法律、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二是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主的统计法律意识,依法统计,如实申报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2007年,我局专门组织法制科、工交科等相关人员深入36家企业与企业主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针对企业担心泄露数据机密的现象,我局呈请市政府下文重申“支持和维护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未经县级以上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无权要求基层单位将报送统计部门的报表送本部门”的规定,消除了企业主的思想顾虑,自觉履行统计义务,及时准确上报统计资料。三是认真实施统计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各专业检查统计单位中的未持证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和考试,抓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再教育工作。利用统计职称、从业资格及每年《统计证》和《统计登记证》年审的机会,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律素质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至目前,全市已有7156名统计人员经培训考试,获得《统计“四五”普法合格证》,占持有统计证的统计人员的98%。与此同时,我们对持证统计人员继续开展再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二)以统计执法为抓手,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树立良好的统计部门形象 我局始终把加强统计系统自身的普法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作为统计法制基础的重点来抓。一是建立领导带头学法制度。市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学法制度,将统计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1-2次,市及县统计局领导每季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并把统计法学习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从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入手,采取会议、培训等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结合贯彻《福建省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树立统计信誉就是生命、统计信誉就是责任的理念,增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信誉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培养复合型的统计执法人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真正把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成一支忠于国家法律、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统计执法队伍。三是以查代训。采取边查边议边培训的方式,对执法检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讨论,集思广议的方法来提高县级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四是领导亲自办案。近年来,我市及各县(市、区)统计局,认真执行省局关于统计局主要领导亲自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一起的要求,市局及十二个县(市、区)统计局领导,都亲临统计执法检查第一线,从查案到结案独立完成。这一制度不仅使领导深入了基层,了解了统计违法案情的详情,更重要的是领导通过亲自查办统计违法案件,更有效地指导本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五是注重统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实行全员执法。为克服统计部门人手少,专业执法人员紧缺的困难,我局要求市县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限期考取统计执法证,能够按要求行使执法权。至目前,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已达184人,持证率100%,为我市全面推进全员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以统计执法为平台,维护统计法权威,维护公平公正的统计数据评价环境 在现实统计工作中,统计数据既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同时,又是各级、各部门衡量工作成效,评先比优的重要依据。因此,统计数据质量的优劣,在相当程度上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关系到地方与部门的积极性和权益。而许多地方和部门对统计部门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数据间的比较是否公平公正的期待值也相当高。为此,我局采取了加大执法力度、扩大检查面、跟踪主要指标、完善检查方式等做法,不断夯实统计数字质量,力求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统计数据评价环境。一是除了继续按照以往市对四分之一县(市、区)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县对五分之一乡镇(街道)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外,还要求市县联合对每个县(市、区)与生产总值有关的指标和评先指标进行检查。近几年,对工业、投资、工资、贸易等主要指数均实行全面检查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开展建立统计执法机制的试点工作。由于乡镇统计调查单位数较多,乡镇统计员又没有执法权,对于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连催报单都不能发,影响了统计调查的顺利开展,我们借实施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试行向参加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竞赛的54个工业重点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颁发了统计执法证,充分调动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执法的积极性和工作的权威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消灭了统计执法检查中的“死角”。三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方式,灵活运用统计执法中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发现严重违反行为的,采用加大人力、延长时间的做法,严查严处,举一反三。针对因业务不熟造成的问题,采用简易程序,批量处理,既提高了效率,又凸现了成效。同时,我们还借助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重点办等部门的力量,每年组织两次项目投资情况的检查,核实数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社会对统计执法有了良好的评价,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明显提高。 (四)以统计执法为纽带,改进工作作风,彰显统计工作的服务职能和成效 在执法检查中,我们要求统计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执法人员既是检查员,又是统计法宣传员,在严格执法过程中掺以“柔”性的机制,刚柔相济,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相对人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共同推进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统计政风行风建设。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求所有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必须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对报表填报中出现的问题与基层单位进行讨论交流,开展业务检查和指导工作,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台帐建设及各类报表资料的填报,提高企业数据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统计数据质量跟踪,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06、07年度,组织了工交科、法制科分小组对工业的数据进行调研指导,与企业一道查问题、找原因,帮助企业整改,使企业感到统计部门是真正去帮助企业经营活动,使他们心悦诚服,促使企业把保证数据质量当成是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近几年,我们对产值产量达到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指导他们如实上报数据,并帮助其所属企业、外地企业收集产值产量数据,为企业创名牌提供统计服务,既得到企业相对人的信服,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扬。 二、几点体会 (一)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数据质量 由于建立了有效的质量控制机制,加大了对重点专业、重点指标的监控、定期抽查力度,加强了对企业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使基层统计人员明确了统计指标的涵义、范围,强化了数据质量责任意识,提高了源头数据的质量,为提高数据质量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统计权威得到维护,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了统计队伍的业务素质 通过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夯实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辨证思维、逆向思维、开放思维的能力与水平;提高了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改善了统计服务效率,提高了统计服务质量,树立了统计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相对人执法的自觉性 由于加强宣传、沟通,切实提高了企业主的统计法律意识,改变了统计执法工作与企业相对人的对立关系,使企业相对人自觉遵守统计法,由要我执法转变为我要执法,优化了统计执法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了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我们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主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立足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内增素质,外树形象,严格规范统计活动,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构建和谐统计,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服务,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全体干部树立起政治强、业务精、作风过硬的统计干部形象,形成了统计系统上下风正气顺、内外协调配合、互相团结共事的良好局面,为推进三明在海西建设中加快崛起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受到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作者为三明市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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