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县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精神要落实好,县委的决策要执行好,县政府的同志要团结好,全县人民的利益要维护好。面对方方面面的要求,要当好县长,就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注重探索、总结和运用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式方法。我的体会是,要从处理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关系做起: 处理好党与政的关系。县长具有双重身份,作为县委的副职,在决策上要积极配合县委书记,履行好副手职责;作为县政府的班长,在执行上要带头落实好县委的决策。既要维护县委书记的权威,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但研究重大事项,必须向县委书记作好汇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也应事先向县委书记汇报议题。县政府发文前,要让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一同把关,这样既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又体现了分工负责制的优势。 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落脚点,都是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好干部群众的利益,两者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县政府是最重要的基层政府,对上,既要坚决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的工作任务,又要敢于向上级要项目、要资金、要政策;对下,既要严格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干部,突出干事创业,又要充分调动全县乡镇政府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 处理好主与次的关系。县长的工作有主有次,应分清主次方可抓住关键。重大决策的落实、重要项目的建设、重点民生工程的推动是主,日常性的工作、程序性的工作、应酬性的工作是次。对待主要工作,就要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强化调度、一抓到底,在资金、人员等方面要重点倾斜,尽可能集中有限的资源抓好几件大事。对待一般性的工作,就要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形成可持续的推动力。 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项目建设虽然是领导负责制,但项目经费是县长和常务副县长批了就可以到位了,分管领导往往是有责任却不能批钱。这种体制有待于进一步改进。那么,对于权力与责任到底能不能划等号呢?我们探索对项目经费实行两级审批制,先由项目指挥部、分管领导(包括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后,再进入财政审批程序。这样一来,分管领导的权力与责任落实好了,项目建设的进度也加快了。 处理好实与虚的关系。在县政府提拔一个副调研员之类的副处级虚职干部,可以说相当难。但当上副处级干部后,其权力可能还不如一个正科级实职局长。实践证明,用好虚职干部,对于促进县政府的工作有很大作用。因为这些虚职干部大都是从一些政府部门的正科级局长和乡镇一把手位置上提拔的,政治上可靠,工作能力强,处理各种问题的经验丰富。坚持把实职干部和虚职干部全部推到一线,让大家都有出彩的机会,不但可以使县政府的人力资源发挥最大效应,还可以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李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