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重要论述,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简明扼要、切中要害,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以“三严三实”来要求自己。
一要知责,思过。所谓“知责”,古人云:“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党员干部为最广大的人民谋取更多利益、增进更多福祉,自然要比这个要求更高一层。每名党员干部身处一个岗位、担当一份职务,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定位和肩上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对照职责来反思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不足、差距,乃至工作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便是“思过”。常思己过,方能扬长避短、择善而行。而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工作中出现纰漏和过失时,具备一种敢于直面的气魄和勇于担当的胆识。不敢承担责任,不愿意承担责任,甚至是不承认确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那就不是一名尽心尽职的好干部,更与共产党员求真务实的作风格格不入。
二要知过,思进。《韩非子·喻老》中有一句话叫做“知之难,不在见人,在自见”。这句话的意思是,知道一个道理很难,但难处不在于通过别人的过失来汲取教训、总结规律,而在于从自己身上下功夫来认识问题、领悟道理,所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也正是这个道理。从这一角度来看,知己之过,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能力。然而仅仅知道“过”是远远不够的,在此基础上还要思进。面对矛盾问题一蹶不振、日渐消沉,这断然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该有的态度,而应当是知耻而后勇、知耻而奋进。在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之后,要有刀口向内、斩草除根的坚定决心,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强大意志,要有抖擞精神、迎头赶上的奋进之心。
三要知进,思为。进取之心是追逐梦想的不竭动力、是成就事业的心理资源,是奋发向上的力量源泉。但若仅仅将其停留在口头上、想法上、表态上,那无疑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有了进取之心作为根本,我们还应该“思为”。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谋事必成于实。只有实干,才能不断破解难题;只有实干,才能牢牢把握机遇;只有实干,才能实现强军梦想。作为共产党员,不论身处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在实际工作中踏踏实实地干,让真抓实干的精神蔚然成风,从而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