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情况汇报 XX县XX镇位于 ,人口 人,面积 平方公里,辖 个行政村, 亩耕地。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但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行业监管的缺位,尤其是随着参与民间融资的企业和人数的不断增多、融资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我镇民间融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现状 经调查,我镇无在工商局注册的投资理财类公司,但存在零星的个体经营的民间放贷户,借贷形式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建房购车等。 由于当前民间非法集资具有隐蔽性,再加上缺乏健全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机制,致使我镇小规模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受贺福慧非法集资事件影响,我镇民间融资更加分散隐蔽,无法统计鉴别。目前,我镇涉嫌非法集资立案的 起,即 案。 二、产生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问题的原因 (一)大量闲置资金诱发民间借贷 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现在农民收入普遍增高,一般家庭正常经营的话,一年也得2万元以上。 2、乡镇居民和农户有存钱防老的习惯,2013年我镇存款余额8.5亿元,同比增加5440万元;2014年第一季度社会存款余额8.9亿元,同比增加7400万元。 (二)利益诱惑,激活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可以获得比在金融机构存款高得多的收益。绝大多数借高利贷者都是为了做生意赚大钱,或者是在商场上一时亏损为了“翻本”,而放贷者则是为了牟取暴利。对于有钱者来说,将钱存入银行利息太少,投资股票风险太大,投资房地产时间太长、投资钱币等专业知识又不够,而放高利贷则使他们既能较快获取暴利,又能逃避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监督,这是其存在并迅速发展的根本动力。再加上部分投机倒把人员,为了赚取利息差价,大量吸取小额存款,倒腾资金,促成非法集资。 (三)信贷政策的影响 1、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贷款积极性不高: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信贷权限上收,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发放贷款慎之又慎。 2、金融机构信贷门槛过高:表现在贷款手续复杂,一笔贷款需要经过调查、担保(抵押、质押)、审批等多个环节,所需时间较长,不能及时满足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另外贷款条件高。由于一些小企业、个体户资信程度不够高,又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也难以找到有实力的担保人作担保,所以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因而,那些无抵押而又急需贷款的个人(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无奈只好求助于民间借贷。 (四)民间借贷隐蔽性较强,监管难度大。 三、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如何引导好正当的民间融资行为,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我镇处置非法集资现象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我们难以在第一时间掌握非法集资的源头。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不仅给集资群众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而且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对民间融资行为应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办法综合解决,对于非法的民间融资要坚决取缔,对于合理的民间融资应加强引导,有效监管,使民间融资活动步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众文化活动、金融知识讲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开展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教育,告诫人们在进行民间借贷行为上要从防范风险、完善合同、遵守法律等方面有效预防纠纷的发生,使群众形成正确的投资取向,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引导依法借贷,稳健经营,从源头上防范民间借贷的法律与经济风险。 (二)加大监管和打击非法集资力度 目前在监管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缺少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使得地方在打击集资诈骗、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与个人上没有有力法律工具。建议出台针对性强、切实可操作的日常监管细则和打击措施,以提高对非法集资打击和防范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加快建立完善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加快出台放贷人条例或制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专项法规,明确借贷主体资格和区分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地下金融的标准,完善民间借贷主体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确定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保证其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使民间借贷阳光化、合法化。 (四)银行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二是农村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范围,增加信贷品种,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中的“贷款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