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局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山东省卫生厅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和市卫生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我院开展了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院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动员会,层层进行动员。 2、组织机构、科室和人员自查,对照工作自查表,突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和医德医风差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整改,个人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签订承诺书,科室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医院向社会公开廉洁承诺。 3、开展廉政谈话,院长与班子、科主任谈,科室主任与科内人员谈,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认清问题、纠正错误。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未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未公示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立即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成立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对接种病人的咨询回答不够详细,态度不够好。 整改措施:戒骄戒躁,破除骄傲自满情绪,强化忧患意识,近几年来,我院的快速成长是有目共睹的,内部风气很正,外部形象良好,但也有个别同志因此滋长了自满情结。我们必须要看到,我们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因此,我们一定要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对待群众要热情诚恳。 3、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 整改措施: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固步自封、小成即满的思想,积极主动,树立争创一流的精神,提高工作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学习。开展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提高认识,不断学习,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二)健全完善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山东省卫生厅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潍坊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医务人员“十条禁令”》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各项制度,经常开展自查自纠,以制度化保证工作规范化。 (三)牢记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和名利,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fubai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政。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和心系临床的服务意识。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增强对工作的激情,对承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时不我待,不折不扣地去完成。 (四)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优争先,强化服务。增强服务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增强创优争先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全市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医德风尚,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强化了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做到了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我院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 安丘市辉渠镇卫生院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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