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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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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103 发表于 2014-6-28 00: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副省长张建星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省长张建星
  (2012年2月11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刚才,宪魁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从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稳中求进的根本保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三个高度和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战线的同志们寄予了厚望和关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宪魁省长重要讲话精神,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用更硬的手段,采取更加有力、有用、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
  刚才,三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双鸭山提出“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忽视安全生产似火中取栗,脱离安全生产求效益如水中捞月”的理念;大庆油田将安全生产当作“天字号”工程,坚持“安全责任重于山、生命大于天”理念,提出“责任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岗位”;龙煤集团提出“一个提升、两个围绕、三个不要”的安全发展理念,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切围绕安全转、一切围绕安全干,没有安全保障的速度不要、没有安全保障的产能不要、没有安全保障的效益不要,建设安全龙煤、和谐龙煤,非常值得肯定,我看应该再加一条“宽度龙煤”,不能单纯向深度挖煤要产能,还要向经营的宽度、发展的宽度要长远发展、要更大效益。这些单位先进的理念和好的经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仅去年一年炳轩书记、宪魁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就达70余次。这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同时也说明安全生产是黑龙江的一个省情,我省确是安全生产高危省份之一,安全基础条件差、事故总量偏高是一个基本的现实,近期国务院安委办通报的2011年17起非法违法、瞒报谎报较大事故黑龙江就占5起。书记、省长的这些批示、指示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这里我把印象最深刻的几条和大家再次共同重温学习一下。炳轩书记的批示中有一条强调“时刻不敢懈怠,丝毫不敢放松”,李源潮部长讲过“敬畏历史、敬畏人生、敬畏百姓”,“敬畏”就是“不敢”,在老子、孔子哲学思想里都把“不敢”放在第一位。炳轩书记的“两个不敢”,“时刻不敢懈怠”强调的是意识、理念、思想这根弦;“丝毫不敢放松”强调的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宪魁省长批示和精神有三条十分重要,一个是强调履行“四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这里岗位责任也要特别加强;第二个是他经常讲的、今天又再次强调的“大道理、小道理”,“大道理”关系到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小道理”就是关系到个人安危和家庭幸福。对每一起死亡事故,不要只看到数字,要看到死的是人、是生命。矿工兄弟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工作在几百米甚至上千米深的井下,有的矿井作业空间狭小,夏季高温难耐。要让这些矿工能够带着用汗水甚至生命换来的微薄薪水平安回家,看望一下父母,拥抱一下妻儿,这个“小道理”讲透了就是大精神、就是大境界;第三个是他强调的要把管安全生产的班子配好配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承担着保障安全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班子是强是弱、干部是否尽职尽责,已经不是某一个人的事了。所以,配好配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至关重要,因为责任重大,这个问题要想明白、看到底。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创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要抓了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70余次,亲自抓部署、抓重大问题的解决,并多次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制检查考核、事故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认真整改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结合我省实际,把2011年确立为全省的“安全生产打非年”,并将“打非”由阶段性行动转为常态化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和“四严”要求,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全省出动执法人员3.1万余人次,出动警力7200余人次,关停或炸毁取缔非法矿井396处,关停企业3590余家,拘留900余人。有效遏制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公路“三超一疲劳”和客运企业安全整治、全面围剿火灾隐患等专项活动,全面排查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全年排查一般隐患16.55万项,整改16.16万项,整改率达97.6%;排查重大隐患4114项,整改销号4068项,整改率达98.7%。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省政府投入2500万元用于重大隐患治理专项补助资金,带动地方投入隐患治理资金1.42亿元,及时消除和解决了一批重大隐患,进一步改善了安全生产环境。
  四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为强化危化品及车用燃气监管,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和车用燃气安全工作的意见》;为遏制事故瞒报谎报,出台了《黑龙江省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为推动重点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责任的暂行办法》、《煤矿“打非”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的意见》等,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五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全省煤矿有13处达到国家级、20处达到一级、133处达到二级标准;722处开工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有702户非煤企业通过了三至五级安全标准化考评。有229户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二级标准化考核。全省104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达到了二级标准化标准。有315家道路交通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有322户机械、啤酒、乳品、纺织、商贸、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企业完成达标升级。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创建率达到95%以上。
  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围绕“打非”工作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在黑龙江日报发布“打非”通告,召开全省“打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情况,加强社会舆论监督。3次组织省内媒体记者采访团,对重点地区“打非”工作集中采访报道。在各类媒体播发“打非”稿件300多篇。建立和完善全省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查实煤矿举报24起,有力促进了“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广泛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浓厚。
  七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认真实施《黑龙江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实施方案》,国家投入1.2亿元、省政府投资近1.13亿元,用于鹤岗国家救援队和5个省级矿山救援队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2170部,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针对性;全省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事件等大规模应急演练32次;市地、县区组织各类应急演练7500余次,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科学组织七台河市勃利县“8•23”恒太煤矿透水事故和双鸭山市宝山区“9.27”天隆矿业透水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共使26人成功获救。成功救援得到了国务院应急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的高度评价,并作为成功案例在全国推广。
  八是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鸡西市桂发煤矿“4.26”较大瓦斯爆炸、七台河市国民煤矿“7.17”瞒报、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10.11”透水等12起较大以上事故进行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事故和进行责任追究。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党纪政纪处分146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起到了有力地警示作用。
  通过各地、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不懈努力,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安全生产指标实现了“四个明显下降”。一是事故起数和亡人数明显下降。发生各类事故6058起,死亡1626人,同比分别减少602起、139人,下降9%和7.9%。好于全国平均下降4.3%和5%的水平。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亡人数明显下降。煤矿事故死亡94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3.1%。龙煤集团全年杜绝了3人以上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302人,同比减少72人,下降5.2%。火灾事故死亡16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38.5%。非煤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51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10.7%。三是重大事故明显下降。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3起、77人,分别下降75%和85.6%。是25年以来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少的年份。四是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主要相对指标明显下降。经初步核算,2011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23.5%;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8.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14.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4.2%。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上下艰苦努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全省安全战线同志们坚持原则、无私奉献、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准确把握形势,坚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形势,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努力开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11年全省上下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尽管如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不容乐观。安全生产领域一些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偏大,死亡1626人;较大事故多发,共发生64起,超出国务院安委会给我省下达57起的规定指标7起;尤其是发生了鸡西桂发煤矿“4 •26”、双鸭山龙祥煤矿“5 •13”、哈尔滨市木兰县海外民爆化工“6.28”、七台河国民煤矿“7 •17”、七台河恒太四井“8 •23”等非法违法事故和瞒报谎报行为,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负面影响。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盲目上项目、抢速度、赶工期,不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职责。二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瞒报谎报行为屡禁不止。尽管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致使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地方政府监管,由此导致事故比例居高不下,我省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导致的事故占到70%以上。三是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不重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致使“三超”、“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安全监管有漏洞。一些地方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人员少、能力弱。一些部门执法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甚至失职渎职,影响监管效能。五是对党的事业缺乏责任感,对人民群众缺乏真诚的感情,对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以人为本的理念缺乏深刻的把握和理解。这是最重要、最根本、最致命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亟待克服,必须解决。
  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挑战。一是面临重大政治考验的压力大。今年上半年要召开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下半年将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全省、全党和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出任何问题。二是面临项目建设增长的压力大。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任务艰巨。为加大建设力度,全省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大,项目建设多,固定资产投资要破万亿,增长30%;一大批关乎民生的交通、水利、保障性住房等工程项目也将启动建设,为保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压力增大。三是面临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难度的压力大。我省道路交通里程大量增加,机动车量增长迅猛;高危行业领域项目大量增加,一批石化煤化、矿产经济产业项目陆续上马;旅**业逐年升温,人流、物流集中。加之北方季节性因素影响,安全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四是面临控制事故总量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压力大。今年,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将进一步压缩,我省各类事故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小,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防范和控制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压力越来越大。必须做好艰苦作战的心理准备。
  面对挑战的同时,安全生产工作也有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去年底又出台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方向。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各级党委、政府包括各个企业、单位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已形成共识,措施更加具体务实,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健全和强化。全省上下建立了一整套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目标考核体系。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对自身承担的责任更加明晰,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为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推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强化监管、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四是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关注度越来越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对安全的期盼越来越迫切,参与安全生产的氛围越来越浓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氛围。安全工作已经是重大的政治、重大的民生,关乎稳定,关乎民心。
  因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和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信心、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89号)、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尤其重特大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强化“四个责任”,打好“三个攻坚战”,抓好“六项建设”,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工作的好成效迎接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强化“四个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刚才,宪魁省长的讲话着重强调了严格落实责任问题。我们一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各类企业、落实到每一个班组岗位。这“四个责任”四位一体、缺一不可,必须要完善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包保责任制。市(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基层。刚才,省政府已经与各市(地)和省直有关单位签订了今年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省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月通报、季公告、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兑现奖惩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相关联的考核机制;要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权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有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职责。要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使监管工作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基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章,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和管理职责。
  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特别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对危险工艺、设备要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凡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要强化职工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企业员工全员安全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程应知、应会、应做到。推动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每一位管理者、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重点监控,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执行标准,切实落实岗位责任。
  (二)打好“三个攻坚战”,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一要打好“打非”攻坚战。针对近年来我省70%以上事故由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实际,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按照严格检查、严明纪律、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的“四严”要求,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加大打击力度。要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的查处力度,按照省政府《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厉查处和遏制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要强化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打非”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打击合力。要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特别是对煤矿非法违法视而不见、**等问题,要严查严惩,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打非”活动,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坚持举报查实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努力营造全民“打非”的社会氛围。
  二要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标准和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尽快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防范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建档、下达指令、挂牌督办、整改落实、验收注销等“五项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到位。要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省政府将继续投入资金治理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匹配资金要及时到位,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日常监控,坚决杜绝因整改不及时而发生事故。
  三要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战。要把煤矿安全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强力推行抽采达标,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肃查处瓦斯和粉尘超限等违规违章现象;抓好水害专项整治,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深入落实井下作业“逢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严格地方煤矿开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机械化升级改造建设;加强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和矿井关闭力度;加强矿井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矿长下井带班制度,严肃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路面管控,加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继续推进GPS重点车辆安装和平台建设,尽快出台《黑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要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和公告等制度,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坚决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坚决加以整改。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围绕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失控、安全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措施费拨付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及借用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研究实施建设施工、设备制造等企业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严禁违反客观规律压缩工期、违规简化程序。要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以地下矿山、尾矿库和采石场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对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不能按时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存在隐患不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要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突出抓好重点监管的15种危险化工工艺、60种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巡查和监控,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整顿管理。积极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深化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造、金属冶炼、金矿开采、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切实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三)抓好“六项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要抓好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文化是软实力,但真要深入人心就管用。要采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和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实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搞好换届选举以后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安监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能力。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动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瞒报事故等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要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我省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任务、责任和要求,推进达标进程。重点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工贸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同时启动造纸、白酒、食品、烟草等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化建设。要按照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一级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要抓好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要加大安全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力度,重点开展地下空间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救援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系统等技术研究应用。要加快“金安”工程二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要完善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持作用。要强化政策引导和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改造、安全产品所得税优惠、自主创新装备增值税即征即返等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投入。要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要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组织专家积极参与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要抓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积极协调省人大、省法制办,加快推进我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力争年内出台。要严格落实“三同时”规定,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项目管理前置,强化监管,避免产生新的隐患。要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减轻企业事故风险和政府财政负担,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办法,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提高事故处理效率。要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非法违法事故的,要在《黑龙江日报》上进行公告,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要抓好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要加强对国家应急救援鹤岗队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快8个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和16支市(地)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相关市(地)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省级应急平台和双鸭山、七台河、伊春、大兴安岭、黑河、鸡西等六个市(地)力争6月末完成平台建设,其他市要在年底前建设完成。要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科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能力。要健全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组织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部门之间、行业领域之间、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以及全省区域范围内,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六要抓好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目前,全省135个县(市、区)独立设置安监机构的只有81家,还有54家没有独立出来,有的安监机构仅有1至2人;成立执法队伍的只有55家,还有80家没有设立,安监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还不相称。因此,要大力加强全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半年内,各县(市、区)都要独立设置安监机构,各市(地)、各县(市)和重点区都要设立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执法和包括乡(镇)在内的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保证足额的安全专项资金,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要努力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强化安全监管。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和宪魁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八个必须”要求,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坚决做到领导必须有力,各地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坐阵,靠前指挥;制度必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落实到底;责任必须落实,不断强化“四个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排查必须全面,各行业领域都要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整治必须彻底,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不留后患;监管必须到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必须履职尽责,强化监管,严格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打击必须坚决,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做到说硬话,下狠心,出重手;问责必须严厉,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查要透、处要严”,查透是为分清责任、找出规律,处理要严厉,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迁就。以高效务实的工作,努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安全生产的最好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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