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大规模、高规格的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项目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部署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打击力度,确保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环境健康有序,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等会,XX书记、XX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坚决执行。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坚定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问题,自2009年启动四级联动共防共治违法建筑以来,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抢搭、抢建违法建筑和非法进行房产开发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但随着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升温,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法建筑和非法开发问题呈持续上升态势,整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大体量违法建筑增多。今年1至10月,中心城区新发生违法建筑180余处,其中建筑面积小的有100多平方米(只建到1层),多的有3000多平方米(建到7层),且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体量违法建筑越来越多。二是个别区域抢搭抢建成风。XX镇XX村、XX办事处XXX村、XX工业园XX村、XX村等地的部分村民,在项目征用土地上突击抢搭抢建的现象严重。三是非法房地产开发问题愈演愈烈。XX社区“小产权”临街房屋售价每平方米1000至1200元左右,底层门面售价达每平方米3500至4000元,而成本仅每平方米600元左右,利润巨大,中心城区很大一部分违法建筑都涉嫌非法房地产开发。四是暴力抗法影响恶劣。部分违建者以喝农药、引燃液化气罐子和汽油瓶等威胁手段抗法,社会影响恶劣,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中心城区部分居民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大肆进行违法建设;一些非法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到了胆大妄为、无所顾忌的地步。从三区情况来看,目前XX区违法建筑及非法房地产开发的问题最突出,其次是XX区和高新区。 违法建筑是阻碍城市发展的“毒瘤”,它侵占土地资源,破坏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造成人居环境恶劣,一旦大批出现,将给城市发展环境造成严重障碍,危害巨大。目前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已成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难点、市民投诉的热点。对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的整治和对非法房地产开发的打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法律权威的迫切要求。法律权威,不容亵渎。任何人、任何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用地、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都有明确规定。当前有一部分中心城区农村居民和个别非法房地产开发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从事开发,更有甚者,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暴力抗法,完全无视法律的权威,肆意践踏法律。如果任由这种情形蔓延,形成气候,法律的威严将丧失殆尽,建设法治社会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城市管理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中心城区城市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是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我们的城市建设水平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严重破坏城市的有序规划和建设,造成城市管理方面的混乱。规划是城市的灵魂,规划执行不力将直接影响城市的形象和投资环境,如果一个城市不能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违法建筑随处可见,这样的城市是不适宜生活和创业的。而且非法房地产开发猖獗,非法交易盛行,将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冲击,无法健康发展。违法违章建筑,规避监管,偷工减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违法建设行为造成城市的“脏、乱、差”,会对我们正在进行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整治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也是保卫创建已有成果的必要手段。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对违法建设和非法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姑息、纵容、迁就,就是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就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甚至滋生腐败。如果不及时、坚决遏制这种不良势头和倾向,任由其发展下去,局面将无法收拾,我们各级干部将无法向“我老秘网”人民交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通过这次专项行动,使违法建设和非法房地产开发行为得到惩治,使遵纪守法的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遏止违法建筑蔓延,当务之急是要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整治,把违法建设者和非法房地产开发商的气焰打压下去;长远来看,要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最终实现控违拆违工作的良性发展局面。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既要看到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又要看到此次行动的紧迫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定信念,坚决打好整治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这场攻坚战。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整治违法建筑和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行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与市委、市政府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坚决把查处非法房地产开发和违法建筑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总的工作目标是,按照“政府牵头、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统一指挥”的方针,从控制源头着手,通过“四个一批”的整治措施,即拆除一批违法建筑,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追究一批违纪干部,惩处一批非法房地产开发商,规范村民建房行为,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建立起控违拆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专项行动。整治和打击的对象包括:中心城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在建的违法建筑,非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体量大、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已建成违法建筑;违法的开发商;有参与、放纵、支持或包庇违法建筑等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 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严厉查处中心城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建的违法建筑以及体量大、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已建成的违法建筑,非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商,参与、支持或包庇违法建设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摸底造册,时间为现在起到12月31日止;第二阶段为拆除违法建筑,查处非法开发商与违纪干部,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专项行动结束。 (二)加强宣传发动,做细做实工作。一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做好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特别是做好违建户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社区单位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向市民宣传《“我老秘网”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工业园区和社区(村)要将《通告》发放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建设业主和准备建房的群众手中,张贴在整治范围内的醒目位置;要组织人员上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和建房村民谈话,宣传政策法规,敦促所有未经审批的在建私建工程停止施工、接受检查,敦促已建成的违法建筑业主停止装修、装饰和出租、出售等行为,主动向政府说明情况、接受处理。 二是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动员,提高专项行动的曝光率和影响力。专项行动指挥部领导在“我老秘网”广播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主要内容定时滚动播出。由宣传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我老秘网”电视台和“我老秘网”日报等新闻媒体,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辟专项行动专栏进行集中报道。在有线电视开机广告等平台发布《通告》的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曝光有关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典型案例,对非法房地产开发商怎样非法牟取暴利、违法建筑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报道。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与新闻单位要密切联动。三区要在城中村等违法建筑高发区域制作宣传牌,利用建筑工地围墙等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利用中心城区各大型电子显示屏发布《通告》的主要内容。 三是各基层单位动员、督促违建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12月31日前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可酌情从轻处理。 (三)贯彻分类处置要求,切实做好摸底登记造册。对上报的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分类处置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对于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三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强制拆除;对于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且不能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予以拆除的,予以没收;对于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于确实符合建房条件的,责令当事人迅速依法申报。 对于已依法作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或者限制拆除等行政处罚的在建和已建成的违法建筑,以及非法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以街道(乡镇、工业园)为单位,逐社区(村)完成自查摸底,在12月15日前以区为单位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汇总造册后交指挥部办公室。由市规划局在12月31日前对三区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核实,报指挥部确认后,在媒体上公布。 (四)坚决拆除一批违法建筑,查处一批非法开发商和违纪干部,形成震慑效果。一是组织强制拆除。对影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以及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建筑(包括压占道路红线、侵占公共绿地或消防通道、一户多基等情况的违法建筑)予以坚决拆除。三区应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分期分批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注意准确选择首批拆除项目,以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涉及限制自由的处罚,依法申请公安机关执行;涉及重大复杂案件,执法力量不足的,由指挥部进行统一调配。 二是严肃查处非法房地产开发案件。涉嫌非法开发房地产的,由指挥部移交有关部门按程序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多种违法行为的,由指挥部牵头,实行部门联合依法查处。 三是严肃查处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有参与违法建设和非法房地产开发、接受违法建设业主贿赂、为非法房地产开发商充当“保护伞”、帮助违法建设业主逃避打击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加强督办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点评会议。对整治工作不力、行动不快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五)畅通疏导渠道,加大村民建房安置点和安置房建设力度。为解决城中村居民无房户、自然分户和违章建房已拆除户建房等实际问题,三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已经规划批准村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村民进安置点建房创造条件,要加大城中村居民安置房建设力度,切实解决被征地拆迁农民的住房问题。同时,三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实行“两转变一纳入”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将符合“两转变一纳入”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范围。 对已成规模且近期内无改造计划的村民建房点,其中危房户确急需改建的,经市规划局从严审批后,由三区政府(管委会)实行严格监管。 三、明确职责,严明纪律,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整治违法建筑和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工作任务艰巨,矛盾冲突、利益纠葛不可避免,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准备。从现在开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一)明确“属地管理、以区为主”工作原则。三区政府(管委会)是整治违法建筑和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包括巡查发现、受理举报、核发法律文书、防违控违组织拆除、非法房地产开发案件查处等。要切实加强对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自查摸底工作;配合指挥部进行调查复核、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拆违执法行动,拆除违法建筑,保障拆违经费,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要提前做好维稳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突出问题,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业园管委会)、社区(村)要强化责任落实,对辖区建筑进行自查摸底、登记造册。积极参与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行动,做好违法建筑业主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工作责任。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报道、维稳信访、打击处置、纪检监察和强制拆除五个工作小组。从规划、公安、建设、国土、房管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和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制定《控违拆违工作追责办法》;负责修改和完善控违拆违工作考评办法,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宣传报道组负责掌握整治行动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协调各新闻媒体间的宣传报道,对典型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案例进行剖析和曝光。 维稳信访组负责违法建筑业主及家属的上访接待、政策解释、劝返工作。 打击处置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维稳,协调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行动,加大对案件办理的督查、督办力度。各级法院要为控违拆违和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工作提供必要的司法保障,对相关违法建筑,依法采取有关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要对在整治行动中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处理。市公安局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治安维护工作,对暴力抗法等性质恶劣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筑案件中的各类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市规划局负责查处已获规划行政许可项目的违法行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土地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非法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市住建局负责切实加强施工许可和建设施工管理,对违法建筑的施工、装修、设计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实施对违法建筑停止供水、供气工作。市房管局负责认真清查私房发证、小产权房交易和危房鉴定情况,对涉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违法建筑不制止、不报告的物业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市消防支队负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压占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市工商局负责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合法住所使用证明(土地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和经营的,一律不予登记;对整治行动开展之前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在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后,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我老秘网”电业局负责对违法建筑停止供电。 纪检监察组负责从严查处在专项行动中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有错无为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由市问责办启动问责程序。 强制拆除组负责各区分类登记上报名册的确认,督促三区对已决定拆除的违建拆除到位,整合力量跨区支援执法行动。 (三)加强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三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行动。实行市、区、街道(乡镇、工业园)、社区(村)分级负责。三区、司法机关和相关市直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遏制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蔓延势头。 同志们,抓好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深化认识,严明纪律,强化措施,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以更强的信心、更实的目标、更高的标准,坚持不懈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为“我老秘网”的城市发展、经济建设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