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提升“一区一城”新××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对推动全委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为全面提升全委各项工作水平提供有力保证。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并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党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委纪检组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一)落实任务,明确分工 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进行任务分工,明确任务要求、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各项任务的主管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调落实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能,围绕全委的中心任务和年度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协办部门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协办部门要服从牵头部门的协调指导,积极主动配合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党政一把手与各位主管领导,主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的科长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政令畅通,严格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今年,我委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开展立项监察。同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作用,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全委的重点工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全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力争从源头上消除不正之风问题的出现。 (二)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以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两规范、一提高”工作,狠抓政风行风建设,持续治理“庸懒散”,坚决纠正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坚持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加大对落实党风政风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执纪检查力度,从具体问题抓起,严格惩戒问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继续执行权力清单制度 继续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对照已经编制的职权目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权力的清理,切实做到简政放权,逐一核实确认保留的权力,形成我委内部权力和外部权力清单,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面向社会依法公开权力运行的有关信息,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后,严格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逐渐规范,严格执行。 (二)进一步科学配置职责权力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科学配置各类职权,着重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重要权力建立“业务分段、建管分离、审办分离、管用分离”等工作机制。 (三)推进政务流程动态化管理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现有的公共权力、信息资源、物流资源、法律法规等,已梳理形成的政务信息流、业务流、责任链进行优化、重构和再造,推动业务流程动态化管理,不断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制度 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五)狠抓重点岗位的防控 围绕全委中心工作,针对工程招投标、拆迁等重点岗位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细化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委明确2个重点防控项目,每个班子成员明确1个防控重点。 四、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今年,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一)积极组织学习,重点开展“四学习”活动 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市委15条意见、区委16条意见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二)加强党性教育,重点开展“四观摩”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反思。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北京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片》等教育片;观看市、区领导讲党课录像片;参观《复兴之路》大型展览;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和法制教育系列基地等教育基地。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勤政为民,严于律己。 (三)运用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四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党纪政纪法规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深对党纪政纪法规的理解,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的认识,有效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经验宣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四是加强正面典型宣传。运用身边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培养廉洁习惯。 附件: 区住建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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