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面临的三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粗放式”开发。有些地区在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全面科学规划的情况,盲目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在开发过程中,重开发,轻保护,同时没有与当地城镇建设、旅游发展、生态保护相统一,造成许多生态旅游资源的损害和浪费。二是“随意化”管理。有些生态旅游景区管理者缺乏生态保护意识,只重短期收益、缺乏长期规划,管理随意,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同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也未及时修复,导致旅游开发到哪里,环境也就破坏到哪里。三是“商业化”建设。有些地方过分地强调旅游经济功能,片面追求旅游经济效益,一味地迁就旅游开发商和投资商的不合理要求,对生态旅游景区进行过度商业开发,盲目扩大旅游区,过度修建旅店、餐馆等设施,同时对地摊商贩管理不严,造成部分生态旅游景区“超负荷接待”,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对此,基层建议: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要科学编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将生态保护规划同城市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科学管理生态旅游资源,切实走变“青山绿水”为“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二是注重管理、强化措施。加强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加大景区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规范景区内地摊商贩经营,严格控制景区内老秘网、旅馆等商业化设施建设,同时强化景区管理人员培训,增强生态意识,确保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工作长效化、自觉化。三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落实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责任制,对生态景区开发商征收环境补偿税,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逐步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将污染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恢复和改善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