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W! Q8 J8 y& f6 i- L 一些初学公文写作的朋友困惑于“文无定法”四字,他们在请教资深作者时,有的告之“文无定法”,应依情而定,视情而写;有的则告之“文有定法”,必须遵守法度、依“法”行文。迥异之回答令其茫茫然不知所措。窃以为,如此纠结于“法”字上大无必要。文有无定法,属于行文逻辑问题,有或没有并不矛盾,只是两种逻辑思维对同一事物两个方面的认识而已。文无定法,属于辩证逻辑的范畴,说的是世间万物的普遍规律,万物皆存在于“变”中,没有绝对只有相对,而文章的生命也在“变”中,体现在其个性上。所谓个性,就是文章的思想体系不一定拘于固有认识、谋篇布局不一定拘于某一套路、表达方式不一定拘于既定声音,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能实现写作意图,顺手拈来亦未尝不可。文有定法,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说的是在变化中存在着相对静态,任何文章无法逃脱固有的逻辑定律和行文规则,就象苹果落地逃脱不了万有引力的摆布一样,文章虽然千变万化、千姿百态,但万变不离其宗,在文字的背后总是隐藏着不变的方法规则。因此,初学者学习的要点不在文字表面,而在于加强对行文逻辑学习,掌握逻辑规律后,自然豁然开朗。 * U7 z" \' }3 L `% N.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