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任政工科长的时候,同时兼任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有一年“七一”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井冈山。当时的作风建设没有如今抓得严,我们在感受革命先烈牺牲精神的同时,也享受了不少野趣。返程的前一天晚上,不少党员干部跟我说,出来一趟不容易,要求集体购买纪念品。我一高兴就答应了,给每个人买了一只当地做的小木象。钱不多,加起来重量却不轻。车子是租来的,动力不足,再加上拉着几十只木象,上陡坡时直喘粗气,后来干脆熄火了。大热天里,同志们在路上折腾了一两个小时。当得知是我作主买的木象时,老板雷霆震怒,火冒三丈。我怕这件事还没完,幸好时逢周末,车子又经过老家地界,我惹不起躲得起,干脆只身回家去了。事后有同事告诉我,吃晚饭时老板仍余怒未消,对大家说:“要是在部队,老子早把他一枪毙了!”5 \! Y, D9 Y' O9 q+ d
! I' B. _" I1 v3 W' v4 R
我第二次“被毙”时,所犯“错误”性质更加严重。那是省局局长来我局视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