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适龄少年儿童:
你们好!你们正是人生中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根据我老秘网县的实际情况,凡年满七周岁的儿童,都应当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实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每人每天补助3元,每生每年60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高中阶段教育,分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对普通高中学生,国家补助有助学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人数逐年增多、标准逐年提高。目前,补助比例达47%,分每生每年1000元和2000元两个等次。对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国家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高等教育,全县普通高考上线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1%以上,对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每生每年提供1000元至6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读书期间贷款国家贴息。
这些教育优惠政策,是党和政府对农村孩子上得起学、上好学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让许多曾经流失外出打工赚不到钱的少年朋友,深深感受到了文化不多和无一技之长的无奈,纷纷返校复学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并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学校学习。读书可获取知识,知识能改变命运。让我们携起手来,严禁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出打工,依法控制辍学,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祝你们春节快乐、学习进步! XX 县XX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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