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道出了职工群众的心声。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推进改革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共商改革大计,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利。目前我国职工已达3.5亿。让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政府出台相关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增强群众观念,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拥护。要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包括非公和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职代会。凡涉及改组改制、职工安置、工资分配等相关决策,必须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能仅仅由管理层说了算,坚决避免未经任何民主程序强制推行的错误做法。
共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是改革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劳动热情和创造激情,为他们广泛参与改革搭建平台,防止变“主人翁”为“主人空”。应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推动完善职业教育相关立法,加大政府和用人单位对职业培训的投入,理顺职业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
共享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惠及职工群众。目前,广大劳动者实际收入增长缓慢,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协调,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收入更低。应早日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报酬比重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工资逐年增长,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运用税收杠杆,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水平,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更低的增值税税率或免除增值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度;加强财政性社保支出向特困群体倾斜,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避免二次分配环节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共帮困难职工,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目前仍有不少职工生活比较困难或相当困难。截至2013年6月,各级工会建档帮扶489万户,大多是因伤因病致贫﹑单亲及下岗﹑转岗﹑买断工龄职工家庭。在制定新一轮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从源头上避免造成新的困难群体的同时,帮助困难职工脱困。应把困难职工帮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健全财政、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政府承诺的事项要尽快落实,让职工群众真正看得见、摸得着,防止光打雷、不下雨。作者:张世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