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乡村中建立起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是城市文明发展的第一步;依托传统的交通方式,城市群的出现及中心城市的繁荣,是城市文明发展的第二步;依托现代的交通方式,现代化大都市打造及都市圈建设进程的逐步拉开,是城市文明发展的第三步。当前我国正进入一个快速城市化阶段,特别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文明发展中的“三部曲”正在我国大地上呈共时性的格局展开。从文化、教育的视角,研究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应该是有裨于时用的。
城镇化是城市文化对乡村文化的建构
要想了解我国的城市,必须先了解我国的乡村。自城市在乡村中建立起来之后,我国就有了城乡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乡村文化可以说是一种“植物性”文化,整个生产与生活既源于自然又回归自然,体现着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密关系,“天人合一”思想是乡村文化的最高追求。城市文化则是一种“建构性”文化,整个生产与生活根源于人的主体精神与创造,也体现着人与自然的疏离,“永不满足”式的浮士德精神是城市文化的最高追求。
城镇化从静态来看,其发生空间位于城市与乡村之间地带;从动态来看,体现的是城市向乡村地区的扩展;从文化学层面上来看,意味着城市文化对乡村文化的不断建构。在城镇化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的始终是城市及城市文化,乡村及乡村文化作为被建构的对象,一直处在从属的位置。乡村及乡村文化如同“建设材料”,被城市建设者按照自己的需要、兴趣和意愿,选择后使用或丢弃。可以概括地说,城市及其被城市驱动的城镇化,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都具有建构性。
需要指出的是,城市文化的建构性,与城镇化所具有的建构性,在实现途径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城镇化所具有的建构性,往往是由建设者特别是“领导者”直接主导、统一规划、快速实现的,其中掺杂着许多政治的、经济的等现实功利考量,如追求政绩、土地财政、房地产商逐利,等等。城市文化的建构性,是指城市文化在生成及历史发展过程中,往往是由不同质的文化不断累积和叠加的结果。德国学者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指出了城市文化这种“假晶现象”(pseudomorphism),即外观上是同质的或融合的,实际上是多元混生的。
新型城镇化应体现文化的“双重传承”
文化视域下的当代城市发展理想,应该不是对现代性的“孜孜以求”和对传统的“一次性拆除”,而是新旧文化共存的、体现文化演进脉络的“呈现”甚至是“杂陈”。只有这样,城市才拥有历史的完整性和当下的亲切感,才始终是标举城市自身文化特色与精神的。为此,文化视域下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理想,应该体现对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精髓的双重传承。
乡村文化的精髓,在于其源于自然,出自本土,以情感为纽带。乡村文化源于自然,往往具有一种“天人合一”的生命精神;乡村文化出自本土,哺育了原住民,因而具有地缘性、独特性和亲切性;乡村文化以情感为纽带,在熟人社会中获得永续传承,并逐渐形成一种文化“小传统”,这种文化“小传统”“表现为地区与族群的风俗和习惯,是长期形成的,往往由一种集体无意识来维系,因此变易得将相当缓慢”(刘梦溪《学术思想与人物》)。况且这种自然性、地缘性、独特性、亲切性和情感性是天然存在、无处不在、难以割舍、无法超越的。在过去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那些承载着原住民精神记忆和成长烙印的老屋、田野、树林、池塘、河流、山丘以及家乡风物等,一下子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化为乌有,人们再次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园。新型城镇化对乡村文化绝不应采取这种简单、粗暴、决绝的断裂方式,而应在城建开发的同时守护好所在地域的自然风貌、标志性或典型性建筑、风土人情、文化精神与传统,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而不同,避免“千城一面”,克服疏离自然的“城市病”,真正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新型城镇化也要传承好城市文化。城市文化的精髓就在于体现以人为中心的创造。一方面,城市文化体现着人的理性精神。马克斯 韦伯认为,中国的城市,“就其外形所显示的,主要是理性行政的产物”(《中国的宗教》)。城市在建立之初和其后不停建构的过程中,首先就需要实事求是地确定该城市的定位,并进行科学的整体规划、稳健的分步实施,新型城镇化当然也不例外。由于规划不到位,我国的许多城镇似乎永远处在一个拆拆建建、修修补补过程之中,走了很多弯路。另一方面,城市文化蕴含的“永不满足”的内在追求,也应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得以适当体现。新型城镇化要融入现代元素,具有一定的时代感;要不断改善城市管理水平,让居民更舒适;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让交往更便捷。城市文化的每一个方面和细节,都要体现对人的充分关照。
学校教育在人的城镇化中的培植作用
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让更多村民转化为市民,在城镇里生产和生活,分享到城市所带来的舒适和便捷。但是由于我国乡村与城市长期处在二元并立状态,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发展成了两个性质迥异、自成体系的文化圈子,大家熟知的田园诗更多出自城里文人对乡村的一种美好想象,乡村对城市更是缺乏了解。特别是在传统社会里,由城市所主导的对自身文化的推崇和对乡村文化的贬抑,使得乡村和城市之间存在一定的对立。由此可见,深受乡村文化熏陶的村民整体“迁入”城镇,成为能够适应且分享城市文化的市民,有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转变过程。
回顾既往,旧的城镇化发展背景下,一方面看到的是,青壮年农民背井离乡来到城市,留下老弱病残幼留守乡村,这些人不仅得不到城市文化的关照,甚至连身在其中的乡村文化也是残缺不全的,这势必加深他们对城市的隔阂甚至怨恨,从而带来一定的心理和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看到的是,城市的快速扩张以及对乡村土地的无度蚕食,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和生态问题。在这种缺乏文化关照的发展方式下,乡村不再如此亲切,城市也显得很冷漠,作为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连接点的城镇新区,更是与这两种文化传统相断裂。每年不堪重负的春运背后,是一群群在乡村和城市都找不到“家”(文化归属)的人。旧的城镇化所引发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及其新文化建设等问题,急需在新型城镇化中统筹考虑解决。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目标是要建立符合居民身心需要的新文化。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巴尔诺认为:“一种文化是一群人共有的生活方式,是全部多多少少定型化了的习得性行为模式组成的构型,这些习得性的行为模式凭借语言和模仿代代相传。”(《人格:文化的积淀》)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由于外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迁,靠“代代相传”来传承文化已经很难,必须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一是因为城镇化在快速推进过程中,“文化”与“人”这两个核心元素会疏离;而要实现“文化”与“人”的有机结合,最重要、最可靠的方式就是发展好学校教育,去培养新的文化主体。二是依靠学校教育,可以更好地促进对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双传承”,培植和发展新文化。由于学校教育是以成建制的方式组织的,且施教者在具体教育行为实施中具有一定的权力、经验和知识优势,完全可以把既有的乡村文化和应掌握的城市文化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和范畴,并通过开展文化活动等方式辐射到他们的家长,形成一个涉及全体居民的新的文化圈。人与文化、教育是相互影响的,新型城镇化应该通过学校教育等方式传承文化,培育新的文化主体,进而培植出城市新文化。作者:姜晓云 |